福建莆田農民代表黃維忠被判三年

【新唐人】福建莆田徵地糾紛中的農民維權代表黃維忠,被中共當局指控「涉嫌擾亂社會秩序」一案,5月17日上午開庭審判,黃維忠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家屬表示要上訴,因為這個判決沒有依據。請看本台記者的採訪報導。

公民維權網認為,黃維忠及莆田市被征地村民,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採取維權行動,是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進行的,不存在任何違法問題。

公民維權網李健:『今天上午法院開庭宣判,以涉嫌擾亂社會治安罪判處三年徒刑。你可以看看中國的司法公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黃維忠的哥哥表示,16號才接到通知,辯護律師趕不過來莆田。

那你們要上訴嗎?『那肯定的,要上訴的,它根本判的沒有依據的。』

2003年5月以來,福建莆田市地方政府多次以城市建設名義徵收農民的土地,卻在徵用土地程式以及土地與地上物補償費上,嚴重侵犯十村一萬多村民的基本生存權益。

延壽村農民代表黃維忠2年來,不斷通過合法途徑爭取村民的土地權益,去年11月9日黃維忠代表六百六十七戶農民進京上訪卻被警方押回。12月28日黃維忠被捕,今年2月28日,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治安”罪起訴黃維忠,3月20日開庭審理,當時辯護律師陸光為黃維忠作無罪辯護。

黃維忠被捕後,村民一直試圖通過行政和司法的渠道解決有關的問題,當局都以“不予受理”為由拒絕;村民們目前陷入投訴無路的困境。

新唐人記者 林洪 特約記者 古清兒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