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國律師致函李光耀 抗議迫害法輪功

2006年08月21日美國
【新唐人】據大紀元時報報道,在新加坡八月二十八日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非法集會一案前一星期,在美國華府的“人權協會”發起各國律師聯署一封致新加坡資政李光耀的抗議信,以罕見的嚴厲口吻,批評新加坡政府不尊重人民基本人權自由,認為

新加坡政府對於在新加坡當地和平的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的學員的起訴行為,是協同和屈從了中共滅絕迫害法輪功的行為,要求新國政府對被違憲起訴的法輪功學員立刻撤訴,以證明新加坡是一個不屈從中共,參與和協同迫害法輪功的一個真正民主的國家。聯署此封抗議信的共計來自歐、亞、美、加等地10國的律師和法官。

李光耀在國際上被認為對於新加坡政府的政策,尤其是新國的對中政策仍具有舉足輕重的權力基礎,對於當地法輪功團體的態度也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簽署這封抗議信的律師都認為新加坡學員的被起訴,與李光耀藉打壓法輪功以討好中共不無關系。基於維護國際人權,聯署的律師決意直接訴諸李光耀及其子李顯龍等四位高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