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務機要費案 第五度開庭

2007年01月19日台灣
【新唐人】台灣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一月十九日第五度開庭,合議庭裁定國務機要費中的六項外交工作並非國家機密,因此,將在一月二十三日對爭議三包卷宗開放閱卷,同時以最速件函詢台灣總統陳水扁,若陳水扁對開放閱卷有不同意見,可在二十二日中午以前回覆。

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五,針對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案,第五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陳唐山等五位總統府官員作證,但均請假未到庭。

針對此案程序是否違憲,台北地院合議庭已確定,本案沒有違憲之虞,辯護人不得再為此爭執,並且,將在一月二十三日對有爭議的三包總統府卷宗開放閱卷。

此外,台灣總統府祕書長陳唐山等五人,表達待證事由將侵犯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範圍,無從提供證言,均請假未到庭作證,針對此,法院認為,並無正當理由,各裁罰新台幣三萬元。

針對國務機要費是否涉及國家機密,台灣副總統呂秀蓮星期五表示,國務機要費案所凸顯的是行政、立法與司法互相制衡與尊重的問題,呂秀蓮建議大法官會議盡快做出解釋。

台灣副總統 呂秀蓮:「大法官這時如果還不快召開大法官會議,是很難交待。」

新唐人電視 陳進交 徐意雯 台灣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