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案原告要求傳召港府入境處官員對質

2007年03月06日港澳
【新唐人】台灣與香港法輪功學員控告港府非法遣返的司法覆核案,在第二天實質審理中,原告律師向法官申請盤問有關的入境處官員,但遭港府代表律師反對。原告促請法官放下政治上的顧慮,做出公平和正義的裁決。

港台首宗基本人權案,星期二進入第二天的聆訊,原告律師就港府強制遣返及拒絕入境的決定,當中所涉及的違反基本法和相關條例,向法官做法律上的陳述。

當天的聆訊結束後,代表5名原告發言的台灣原告朱婉琪律師表示,來香港打這場人權官司的道路崎嶇而漫長,原告律師夏博義當天清楚的告訴法官夏正民,必須考慮到原告的憲法權利被侵害。

港台原告聯合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法庭應該注意到任何限制憲法權利的行政決定,應該要注意到法律上的比例原則。換句話說,手段和限制權利之間,法院應該要以重要的以法律上的比例原則來考慮,今天拒絕我們入境的決定是否是非法的。

她批評代表被告的馮華健大律師兩年半以來從未提出實質的證據。

港台原告聯合發言人朱婉琪律師:從來沒有代表被告說過一句實質上面能夠證明我們這些人進入到香港是有問題的,是有甚麼樣的保安問題會影響公共安全的,一點證據都沒有。

朱婉琪指出,香港入境處官員在證詞當中有很多虛假的部份,所以要求和有關官員對質,但是港府的代表律師刻意迴避。

港台原告聯合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我們的確是清清白白拿著合法的簽證,卻因為我們信仰法輪功而遭到這樣遣返的事實,我很願意用任何合法和平的途徑,讓夏正民法官看到這樣的真相而後做出一個明智的決定。

她說,承審的夏正民法官雖然很重視這個案子,但也感到他背後有壓力。

港台原告聯合發言人朱婉琪律師:但是我想一個法官呢,不應該考慮太多的政治因素,應該勇於面對真相和事實,以及香港法律和英國法律賦予他的神聖使命,來做出公平而正義的裁決。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