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力霸案 台北法院首度開庭審理

2007年04月03日美國
【新唐人】台灣力霸集團掏空財務案,台北地方法院4月3日首度開庭,包括「力華票券」前董事長王又曾長子王令台,以及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等被告,都以「王又曾全權指揮放貸」等理由否認檢方起訴事證。而王又曾本人,目前則仍在美國洛杉磯躲避台灣司法追緝。

記者stand:「記者現在所在的位置是台北地方法院,眾所矚目的台灣力霸淘空案,今天開庭。」

由於台灣力霸集團子公司財務往來復雜,因此負責審理的合議庭,將案情切割成八大部分審理。

力霸集團王又曾夫婦以轉投資的方式淘空台灣資金,日前為躲避台灣司法追緝,藏匿於中國,現則由新加坡逃往美國洛杉磯。台北地檢署今年三月八日宣布偵查終結,力霸集團負責人王又曾等一百零七人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起訴,王又曾遭檢方具體求刑三十年。

星期二,台北地方法院先就力華票券部分,傳訊八名被告,其中包括仍遭羈押的王又曾長子王令台等四人。

王令台庭訊表示,都是父親王又曾全權指揮董事會或指揮專業經理人批示辦理公司債,他擔任董事長未負責實際執行業務。

至於高階經理人等被告,也以「依王又曾指示」、「公司債發行不在自己任內」等理由,否認檢方起訴事證。

多名被告目前仍以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虞遭收押禁見。

新唐人電視 何安弘 劉姿吟 台灣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