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庭解散選舉舞弊政黨

2007年05月30日國際
【新唐人】泰國憲法法庭5月30日下午進行解散政黨案判決,涉嫌在去年4月的選舉中觸犯選舉法的泰國民主黨,獲判各項指控罪名不成立,可留下繼續參政。泰愛泰黨,被裁定觸犯選舉法,宣判解散,泰國前首相他信和另外110名黨內執行委員會成員

被禁止參政5年。

近一千名軍警在憲法法庭附近維持秩序,法院裝有閉路電視監視,法庭判決歷時十小時,在宣布解散泰愛泰黨時,同時取締了“進步民主黨”等幾個小政黨。判決期間直至結束,沒有發生騷亂。

司法部長泰愛泰黨領導人乍都隆·蔡勝(Mr.CHATURON Chaisang)在該黨總部外對支持者發表講話時,號召支持者保持克制,並稱審判不公。

法庭認為由前總理他信創立的泰愛泰黨在去年4月國會改選中違反選舉法,其黨要員觸犯法律,雇用其他小政黨參選以達到法定票額使選舉具有合法性。認為泰愛泰黨的不端行為是破壞國家憲法和民主,宣布解散泰愛泰黨。他信去年9月份在泰國不流血政變中被罷免,現在流亡英國倫敦。

面對各政黨支持者對判決可能引發的騷亂,泰國政府增派了一萬多名軍警,駐守在曼谷各地。並關閉了所有政治網站,憲法法庭附近的十所學校當日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