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奧運廠商涉嫌違反勞動法被查

2007年06月13日大陸
【新唐人】國際性勞工權益組織公平聯盟(Playfair Alliance)6月10日發表報告指出,為北京2008年奧運會生產手袋、背包和帽子等紀念品的四家中國廠商,嚴重侵犯勞工權益並雇用年僅12 歲的童工。

四家被點名的生產商是利奇文教用品有限公司、飛達帽業控股有限公司、意高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裕榮昌輕工制品有限公司,負責生產印有奧運吉祥物的紙杯、筆記本、帽子及手袋等。

報告中稱意高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超過50%的收入來源於奧運產品訂單,共雇傭了200名工人,一些只有16歲而法定工作年齡是18歲,他們的工資經常被拖欠。

在廣東大約有2千萬從貧困鄉下來到城裡打工的民工。報告中還稱如果這些工人的休息時間超過了15分鐘,將被罰30元,往往是他們一天的工資,如果曠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資,進行危險作業的工人們沒有任何防范措施,經常接觸有毒物損害了他們的健康。

中國已經簽署了幾項國際勞工協議,協議規定了勞工的權力,法定最低工資,將使用童工列為非法。但是國際性勞工權益組織公平聯盟(Playfair Alliance)的報告引起了各界對中國勞工狀況和自稱具有社會責任的北京奧運的批評。北京方面表示將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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