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大亨布萊克欺詐案四項罪名裁定有罪成立

2007年07月13日美國
【新唐人】加拿大裔前媒體大亨布萊克被控欺詐案星期五(7月13日)結案,陪審團裁定他犯下三項欺詐罪與一項妨礙司法罪。

針對另外八項欺詐與一項涉及濫用補貼,以及在加拿大出售報紙等不當得利罪名,則不成立。審判期間布萊克一直宣稱自己無罪。現年六十二歲、獲得英國授與爵位的布萊克原為加拿大籍,後來歸化為英國籍,從倫敦掌控全球第三大報業帝國霍林格集團,其屬下包括倫敦《每日電訊報》,《耶路撒冷郵報》以及加拿大的《國家郵報》。

此案今年三月開審,至今日結案。布萊克在欺詐罪名方面,面臨最高五年刑期。但他涉及妨礙司法的罪名,將面臨最高二十年徒刑。另外三名與布萊克一起遭起訴的人士也被判數項欺詐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