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廢棄油井污染環境 業主受罰

2007年08月17日美國
【新唐人】加拿大阿爾伯塔省兩位油井業主因未對廢棄油井原址進行清理受到懲罰,當事人上訴省府能源及公共事業委員會。

阿爾伯塔省有成千上萬的油井 ,大多數業主在油井停產之後都有效的清理了環境。但是也有少數油井業主由於沒有履行清理責任,而受到懲罰,大衛 . 麥笛生和羅那得 . 布爾拉因此來到省府能源及公共事業委員會上訴對他們的處罰。

能源及公共事業委員會聲稱, 他們當時作為ML 石油公司的責任人,未能履行清理他們在東阿爾伯塔省地區25個油井的職責,導致該石油公司欠下環境清理費近200萬加元。作為懲罰,能源委員會剝奪了他們再做其他能源公司董事的權利 。

能源委員會官員說﹕“對於個人來講, 這是我們能作出的最嚴厲的處。”

這兩位業主想要回他們做董事的權利,在上訴聽證結束之前,他們拒絕上鏡,但他們的律師辯護說,在當時,他們並不能決策公司政策。這個聽證會辯論的焦點集中在未被清理的油井問題上,這樣的油井有很多,甚至有網站,專門列出了所有需要清理的油井。

清理的費用是由石油行業來承擔的。

“我們有這個權力來曏石油行業每年徵收費用,而且還可以曏新成立的油井開採公司徵收費用。”

諾爾瑪。拉芳是土地業主的支持者,她說:“地主們並不知道也不瞭解他們的權利。”

石油及天然氣的開採對環境的影響越來越成為一個問題,一些銀行甚至拒絕用這種地皮來做抵押貸款,就是因為這些地皮將來可能面臨昂貴的環境清理費用。

她還說:“人們要記住的是,當石油開採完畢後,土地仍然還在,保持環境不受到污染和破壞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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