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濟要犯黃宗宏潛逃被捕

2007年11月02日大陸
【新唐人】臺灣重大經濟要犯黃宗宏1日出現在基隆八斗子漁港附近,準備偷渡潛逃到中國大陸,因為刻意壓低帽沿,被警察攔查而逮捕。

繼陳由豪、劉松藩、朱安雄、王又曾、王玉雲等人逃亡中國或海外,被判刑八年六個月確定的重大經濟要犯黃宗宏,拒不入獄服刑並潛逃無蹤,昨天下午他身攜人民幣和新臺幣,戴著漁夫帽出現在基隆八斗子漁港附近,準備入港登船前,被查捕偷渡犯的臺北市士林警分局及時攔查逮捕。

十年前,在股市聲名大噪的臺鳳集團前總裁黃宗宏,因臺鳳炒股案、中興銀行違法超貸七十多億元,今年四月廿六日被判刑八年半、罰金三億元,原不得上訴確定,但他以違法上訴程序來拖延入監,致全案延至今年十月五日才正式確定,檢方雖立開拘票抓人,但黃已潛匿無蹤。士林警方事先接到“有人要搭船偷渡”的線報,遠赴基隆查緝,據查,檢調確認黃宗宏安排先出走中國再轉赴日本,檢警初步偵訊時,黃否認要偷渡。

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指出,訊後先將黃送往臺北看守所安置,今天下午送臺北監獄,完成入監法定程序。

新唐人亞太電視張清菠、陳曦臺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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