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就業難 女員工被迫簽侵權合同

2007年11月26日大陸
【新唐人】近日重慶市一家公司用人合約附加條款中出現“3年不准女員工結婚、5年不准生孩子"的不合理規定。但由於在中國工作難找,一些應屆畢業生還是選擇和公司簽訂了合約。六四天網人權律師對此表示,合約違法侵害女性生育權。

六四天網人權律師王女士表示由於中國勞動市場失衡,求職的人很多,雖然合同明顯違法,但不接受的話就沒有工作機會。

她們簽的那個合同就是不平等條約,肯定沒有法律效力。因為現在我們大陸對於勞動力的需求是一個嚴重失衡的現象,如果你一但提出這個要求,你就找不到工作。

王律師表示,中國生活壓力大,婦女遇到不公平的待遇也只有忍氣吞聲,而且中國婦女的自殺率一直高居世界首位。

物價上漲各方面因素,家庭經濟負擔加重,有的是生活壓力,就業壓力,還有家庭矛盾這些很多因素,所以在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就只能忍氣吞聲了。

據重慶商報報道,日前,剛畢業於西南大學物理系一名大學生與一家通訊公司簽合約期間,附加條款寫明“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女員工3年不能結婚,5年不准生孩子”。

新唐人記者陸芳 熊斌采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