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勝訴 港府施壓法院致暫緩執行

2008年01月08日港澳
【新唐人】香港電訊管理局引用《電訊條例》檢控民間電台非法廣播案件,星期二在東區法院宣判指有關條例違憲,撤銷被告的控罪。但港府隨即申請暫緩執行有關裁決,獲裁判官批准,並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再聆訊。被告批評港府輸打贏要,濫用司法程序。

案件星期二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庭,裁判官游德康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定《電訊條例》部分內容不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撤銷梁國雄和曾健成等6名被告的控罪。控方港府代表律師隨即申請暫緩執行有關裁決。

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等人聽取判決後,表示非常高興。

香港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是一個惡法,今次法官的判決是基於它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而判處的,香港可取的地方是還有法治,但我們看到香港的言論自由不斷被封殺。

下午,法院就控方要求暫緩執行裁決繼續開庭,裁判官同意暫時擱置執行撤銷各被告控罪的決定,待控方向高等法院上訴,了解《電訊條例》是否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後,於下2月11日再聆訊。

曾健成等人指責港府要求不合理,是輸打贏要,濫用司法程序。

香港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壓制言論自由,它已經用過時的法例的做法,它今日的做法我不知道合不合憲,但它是妨礙司法公正。

因出席民間電台節目而遭港府另外立案檢控的的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對法官的判決表示歡迎。

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直至到目前,仍然能夠維持獨立、公正的司法,我希望香港的市民能夠繼續關注香港的司法,因為這是對自由和人權一個重要的保障。

但司徒華批評港府要求暫緩執行判決毫無理據。他並指港府檢控過程用心險惡。

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它不單是輸打贏要,同時還一定想贏。想扭曲香港的司法,要破壞香港的基本法和人權法。

民間電台於2005年成立,同年9月正式申請廣播牌照。電訊管理局去年多次查封民間電台,並票控電台6名成員無牌廣播。

曾健成表示,雖然裁決押後一個月執行,民間電台會在本周四再一次開播,顯示爭取大氣電波、捍衛言論自由的決心。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香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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