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金牌得主瓊斯被判6個月

2008年01月11日美國
【新唐人】前世界田徑「女飛人」馬裡昂.瓊斯因在使用興奮劑問題上說謊及捲入一項支票詐騙案,11日被美國紐約州地方法院判處6個月監禁。

瓊斯去年10月在法庭上承認,她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前後曾使用類固醇藥物,並在2003年聯邦調查人員調查時說謊。

瓊斯當年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運動員之一,她在悉尼奧運會上曾一舉奪得女子100米、200米和4x400米的3枚金牌及另外兩個項目的銅牌。

在承認服用類固醇增加體能表現之後,瓊斯已經被剝奪悉尼奧運會上的5塊獎牌,她自2000年9月至今的所有成績也被取消。瓊斯也宣佈退出體壇。

她的辯護律師向法官請求說,瓊斯已經受到足夠懲罰,請法官從輕量刑,考慮緩刑或軟禁。

但法官最後還是判處瓊斯最高刑罰,表示這一判決是對那些濫用興奮劑和不重視刻苦奉獻體育精神的運動員的一個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