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兌換 朝野主張第38條修法

2008年04月15日焦點專題
國民黨希望在七月達成開放人民幣在台灣本島匯兌的目標,民進黨也表示有協商空間,但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現行條文規定「大陸地區發行之貨幣進出入臺灣地區應遵行事項辦法」卻規范人民幣不可在台進行匯兌買賣,朝野兩黨都表示,不論如何,38條有必要做修正。

國民黨立委李紀珠:「修法是上上策」。

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 「人民幣兌換一定要修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8條一定要修 」。

國民黨立委李紀珠提出的修正版本中提出,未來人民幣兌換的主管機關,由現行陸委會移到金管會和中央銀行;必要時主管機關得以訂定辦法,許可大陸地區發行的幣券,進出入台灣地區,讓人民幣在台灣的兌換獲得解套,這也獲得金管會和中央銀行認同。

中央銀行副總裁周阿定:「人民幣在台灣兌換,本島兌換,只要有法源依據。』

根據法務部的調查,過去五年台商透過正常管道匯款到大陸的金額大約是181億美元,而透過地下管道匯款至大陸的金額就高達正規管道金額的16.8%,過去人民幣在台灣本島的匯兌沒有開放,使得兩岸匯兌地下金融相當猖獗。

國民黨立委李紀珠:「你讓這麼大量的貨幣在台灣地下金融體系流動, 然後又形成它跟你本國貨幣之間,一個兌換這麼大的量 ,我想對金融體系的管理是有問題的」。

李紀珠呼籲盡速通過開放人民幣來杜絕地下金融。

對於防堵人民幣偽鈔問題,央行表示已經舉辦七次人民幣偽鈔辨識講習,未來將邀請專家舉辦多場講習,央行也將請各銀行自行舉辦人民幣偽鈔辨識活動。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政祥 林洪 台灣台北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