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文薰:中共打手將自負違法苦果

2008年05月20日國際

言論自由受到法律保障

在自由社會,人人有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你可以不同意別人的意見,但你必須尊重另一個人有和平表達意見的自由!在自由社會,人與人之間有一個相互尊重的人際距離,未經另一個人的同意,不管對成年人或是兒童,你連出手去碰他一下都不被法律所許可。但是在某些社會裡,人們還沒有學會如何尊重根本的人權、別人的自由。

中國民眾要取得歐美國的簽證、留學生要取得入學許可,這都是非常難得的。然而從極權國家到了自由社會,某些留學生與中國民眾還是不曾理解什麼是民主、什麼是人權、什麼是法治!

以奧運火炬的傳遞為例,人們可以支持這把火炬,也可以抗議這把火炬;每個人都可以手持表彰自己意見的旗幟與標語;人們可以任意撕毀或在不違反公共安全的情況下(各國法令不同)燒毀自己手上的旗幟與標語。但是沒有人可以伸手去推擠另一個人,或者搶奪、撕毀別人手中的旗幟與標語。

這是民主人權的ABC。但是中共卻組織了一群中國留學生與民眾,硬是違反民主的ABC,在自由世界享有別人容許的自由權,卻逾越了這個權利,觸碰到法律。

當中國留學生在澳洲、韓國接連暴力攻擊北京奧運火炬傳遞過程中的異見人士後,我們判斷這些留學生將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因為留學簽證的維持,必須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然而從法新社等媒體的相片顯示,那些對其他遊行民眾出拳動腳的學生,已經犯法了。

違法行為 危及留學與移民簽證

根據法新社和美聯社報導,韓國警方已經仔細檢查相關錄影和照片,找出涉嫌打人的中國民眾,而且韓國警方已逮捕不只一名中國留學生。這次在奧運火炬接力時,韓國民眾與警察在自己的國土上還被暴力攻擊,已經引起韓國上下的一致怒火,誓言究辦到底,並將涉及暴力行為的中國留學生遣返。韓國輿論更要求緊縮對中國留學生與移民簽證的發放。

無獨有偶,相同的情況也發生在澳洲,澳洲政府也將究辦違反法律的中國留學生。這些學生最後將失去學籍、被遣返中國。更糟糕的是,有了這樣的記錄,將影響這些學生到其他國家申請簽證、移民的機會;還有影響到其他中國民眾申請留學、移民、觀光簽證的機會!所以,在別人的土地上做出違法行為,完全是害人又害己的行為!

中共負責放火 不負責救火

中共既然是操弄這些衝突的黑手,自然是滿足於把這樣的衝突場面帶到歐美國家,向這些國家嗆聲的結果。可是這種場面只是讓自由世界國家的民眾、媒體、政府,清楚的看到中共可以有多狂暴,還有那些處在西方國家的留學生、中國民眾,平日看不出來有什麼與眾不同,現在則全部揭底了。

中國原本是禮義之邦,但這些頂著中國人皮相的人卻會去搶奪五歲小兒手上的標語、婦女手上的手銙奧運旗,甚至對旁觀的路人拳打腳踢、出口成髒。自由世界的人們是驚呆了!

那麼,這些學生在面臨行為結果時後悔不後悔呢?根據中共前駐澳外交官員陳用林的觀察,他目睹兩個留學生被帶進警局後的反應。其中一個留學生帶著哭腔,語無倫次地說:「他們分裂我們的國家!我愛我們的國家……我不想違反法律,我還要讀書……」接著又抹鼻子,又流眼淚,哀求道:「求求妳們!我再也不敢了!我不會再犯了!求求妳們放了我!」

儘管可嘆、可憐,但是在自由世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無法假借自以為是的愛國主義而脫罪。可是中共大使館鼓動中國留學生與海外移民之後,不管是澳洲或韓國的中共大使館,都拒絕為這些中國留學生出頭。「過河拆橋」這句成語,形容的就是中共使館的這種行為。

認清楚中共≠中國

現在中共特務頭子周永康操控海外的中國學生會、僑鄉會等組織,騷擾九評、退黨集會等活動。同樣的問題再次發生。在民主社會裡,民?的合法集會權利,是基本自由的一部份,也是言論自由的一環,完全受法律保護!

受到中共搧動而侵害別人權利的每一個人,都該事先考慮自己將要付出的代價:究竟是喪失簽證、喪失留在自由世界的機會,還是把自己送進監獄,搞一個終生不能抹去的前科記錄!這將跟著其人一生,影響其就業、就學、保險種種資格!

考慮清楚,這些代價都是自負,中共不會為你出頭;認清楚中共不等於中國,自己的前途不需當中共的陪葬品;再進一步拿出理智來看清楚,支持一個屠殺中國人的暴政是為了中國好嗎?還是傳九評、促三退,讓中共和平解體才是為了中國好,才是為了中國人好!最後,一定要想清楚,這種不見容於法治社會、違背自由原則的侵權行為,除了侵犯別人的自由、傷害自己的權益之外,還傷害了中國的形象、傷害了中國留學生與冀望移民的中國民眾的權益!

至於那些因違法聚眾攻擊而曝光的中共特務機構,將有美國司法調查單位負責執法。參與者最後的命運是被驅逐,因為沒有一個主權國家能夠容忍這種特務機構在自己國土上的違法活動!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作者﹕童文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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