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婉琪:迫害法輪功的元兇必將繩之以法

2008年07月18日法輪功人權
2008年是法輪功學員反迫害第九年,也是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罪”起訴迫害元兇江澤民及其中共官員案進入第八年。本臺記者7月17日在華盛頓特區由自由之家和法輪功學員舉辦的“解體中共、結束迫害”的集會上採訪了“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團”的位律師成員之一朱婉琪女士,她表示21世紀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就是法輪功團體提出的,目前在各國所進行的起訴案已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朱婉琪律師表示法輪功訴訟主要分為兩部份,一部份是針對發起迫害的元兇江澤民、李嵐清和羅干為主﹔另一部份就是針對協助、指揮、教唆和監督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目前已有23名中共官員在30多個國家被告。其中江澤民已有16個國家的17個訴訟案包括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

而目前在西班牙的訴訟法院判決併發佈了一個逮捕令。

朱婉琪說:"這個逮捕令要求所有跟西班牙籤有這樣的國家警察合作協定的這樣的國家必須在被告江澤民、李嵐清和羅幹出訪到那些國家時進行逮逋。"

同時朱律師說雖然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但去年6月28日法輪功學員也成功地向香港高級法院遞交了訴江案。

朱婉琪說:”目前只要江澤民、李嵐清和羅干到香港,法輪功學員有這種權利把這個法律訴訟送達給他們。所以從這個部份來說,尤其是在中國管轄的領土上有劃時代之舉。”

在同是炎黃子孫的臺灣法輪功學員不僅可以自由煉功,還可以對臺灣法輪功學員去中國大陸遭到江澤民迫害的情況進行起訴,此訴訟目前還在進行中。


最後朱婉琪表示在文明法治的國家當中經過了30多個國家、50多個律師和法輪功學員們的共同的努力之下,即使目前國際法庭還沒有發揮它的國際正義的功能,但是正在各國進行的訴訟案已經發揮了很好的效果。她堅信元兇終將被繩之以法。

這是新唐人記者 林慧心 寰宇在華盛頓DC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