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不得逾500元 法部:不考慮放寬

2008年08月11日台灣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一日電)媒體報導農委會原希望藉由贈送部會首長水果禮籃,促銷台灣水果,但因違反廉政規範的新台幣五百元上限喊卡。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表示,農委會是好意為農民促銷水果,經行政院長劉兆玄裁示由首長或機關認購。她也強調,法務部目前不考慮改變五百元的門檻。

根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公務人員基於公務需要的公務禮儀, 受贈財物市價須在五百元以下。

中國時報今天報導,農委會為推廣本土水果,製作成市價約七百元的水果禮籃,原擬在上週四行政院院會時,贈送每位部會首長一人一份,沒想到在院會前一晚卻接到政風單位警告超過廉政規範的五百元上限,最後農委會只好自行「吸收」。

王清峰上午出席法務部舉辦的「2008年台灣國際廉政研討會」開幕典禮,會後答覆媒體詢問時表示,農委會本意是希望利用北京奧運期間向兩岸各地促銷台灣好的農產品,經閣揆裁示,決定由各部會及首長自掏腰包認購,讓大家能有分享台灣優質農產品的機會,沒有報載所謂農委會踢鐵板、違反規定的情事。

至於五百元門檻是否太嚴,王清峰連續說了三次「不會」,她說,廉政規範可讓大家節省開銷,讓日子可以過得輕鬆一點,沒有不好,目前法務部沒有考慮改變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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