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錦州法院作偽證重判法輪功學員

2008年08月28日法輪功人權
【新唐人記者陸芳 熊斌採訪報導】8月27日上午8點半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人民法院重判法輪功學員劉鳳梅13年,曲成業、黃成、張秀蘭6年徒刑, 辯護律師表示,偵辦人員所寫的材料完全是瞎編的,證據漏洞百出,這是踐踏公民權利的枉法裁判,而對這四個被告令人髮指行刑逼供,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

辯護律師江天勇說,指控書上說劉鳳梅匯錢給曲成業,用於購買器材傳播法輪功訊息。事實上劉鳳梅不認識曲成業,劉鳳梅的存款從來沒有超過兩萬元,何來六萬元可以匯給曲成業?指控罪名根本不成立。

江天勇律師:他們的證據幾乎沒有成立的,證據漏洞百出,非常荒謬,偵辦的人員他所寫的材料完全是瞎編的,這四個被告都遭到非常嚴重的行刑逼供,這些令人髮指的行刑逼供實際上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

江律師還表示,信仰法輪功沒有罪,宣判後劉鳳梅還安慰律師們說,永遠不要放棄希望,修煉者的氣度令人敬佩。

江天勇律師:僅僅是因為他們不放棄信仰就被判13年,而且這些法輪功修煉者在庭上,包括我們會見的時候,對這些對他們人身酷刑折磨的警員,這些辦案人員表現出極大的寬容。

其他兩位辯護律師也對這樣的判決不服,四位被告則當場表示要上訴。

唐吉田律師:他完全是背離了事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就是純粹一種高壓的表現,使一再承諾的保障人權,維護人的基本權利也是,完全背道而馳。

李仁賓律師:我們出來以後對這種判決結果感到很悲慘,我們也會繼續接受他們的委託,繼續為他們的權利來鬥爭。

據明慧網報導,2008年2月25號遼寧錦州劉鳳梅、張秀蘭、黃成和山東萊州市曲成業被抓。8月4號到7號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公安機關以假證據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