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09月03日訊】北京奧運盛宴結束,中國終於用金山銀海堆出了“金牌第一大國”,這很讓中國政府受到鼓舞,於是官方人士放話,今後還要堅持體育的“舉國體制”。因此,我想討論一下舉國體制的兩大弊端:資源嚴重錯置與社會不公。
資源錯置:教育、公共福利與奧運金牌孰輕孰重?
先列舉一組數據說明中國財政收入的支出流向。即使按中國政府對外公布且大大縮水的430億美元(另一個北京奧組委顧問黃為透露的數據是5200億人民幣,計700多億美元),這一投入也遠遠超出事關中國“百年大計”的教育支出,更是超過全國衛生支出求求2007年,中國教育支出為157億美元,衛生醫療支出為97億美元。而教育與醫療費用過高,早就被中國人謔稱為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新三座大山中的兩座(另一座為購買住房支出)。
這兩座山有多重?以教育為例,2006年青海省人大代表程蘇在“兩會”上提交的調查表明,西部貧困農民家庭供養一個孩子上大學,要透支35年的家庭收入。另一項調查中,接受調查的110戶陝西合陽農戶中,11人因高額學費而累死、自殺或病逝,所有家庭都負債累累,從數萬元至十幾萬元不等。此類情況不獨發生在青海與陝西,是全中國中下階層的共同惡夢。
政府的衛生公共投入減少,使中國醫療體制的公益性嚴重缺失。歐洲國家在醫療方面的公共投入,約佔整個國家醫療衛生投入的 75%左右,東歐等轉型國家約佔70%左右,印度近年來在53%-57%之間。中國的衛生公共投入遠遠低於上述國家,近年來徘徊於45%左右(政府投入只佔18%左右,其餘為社會投入),公眾個人投入佔國家衛生總投入55%左右,負擔很重。因此有病不敢就醫者,在城市約有五六成,在農村則有七成以上。而因病返貧的家庭,無論是農村還是城市都有不少。
到底是支撐面子的奧運金牌工程重要?還是教育與公共衛生這些有關民生的公共投入重要?不同政治體制的國家會有不同的選擇,中國政府放棄了民生,選擇了面子工程,這種資源嚴重錯置,只會發生於缺乏納稅人博奕機制的政治制度之下。
社會不公:舉國體制養育了體育利益集團
中國人對體育舉國體制的反思始於2004年雅典奧運會舉辦前夕。當時中國網絡上流傳一篇文章“警惕奧運金牌的陷阱”,作者在文中展示了驚人的數字:雅典奧運會“備戰”4年,中國花費了200億元。如果中國隊在雅典獲得30枚金牌(事實上得了32枚),那麼每枚金牌的成本就差不多是7億元,“可謂世界上最昂貴的金牌”。在雅典奧運會中國鳴金收兵之後,另一篇“一枚奧運金牌7億元?體育舉國體制的冷思考”問世,引發了國內對體育舉國體制的熱烈討論,參與者認為,教育與民生比金牌體育重要,國家的財政開支應該用在刀刃上。
《南方周末》當時發表了一篇對北京2008年奧組委執委和亞奧理事會體育委員會主席魏紀中的採訪,魏認為雅典奧運組辦之所以獲得成功,“最根本的一條是,希臘政府把體育場館建設放在了後邊,而把老百姓放在了第一位。”
2004年的討論還觸及舉國體制的另一個問題,即重獎舉國體制培養的金牌運動員究竟合不合適。我今天想討論如何解決舉國體制產生的這種社會不公。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既然是全國稅收支撐的舉國體制培養出這些金牌運動員,金牌投資者“全國人民”應當分享金牌帶來的經濟效益。但“全國人民”此時卻成了一個名義上分享金牌榮譽的集體名詞,而非實體,甚至沒有代理人。倒是“全國人民”投資養活的體育界,不僅享受公務員待遇,還圍繞著金牌運動員形成了一個個利益集團,包括運動員、國家體委、運動員所在的隊及“培養”其出道的家鄉體委在內,均可分享“奧運金牌工廠”產出的一切利潤,而真正的投資者“全國人民”在利潤分成時卻處於缺位狀態。
我認為,“全國人民”至少應當參與利潤分成,用來建立一個基金會,為體育的舉國體制轉型預作準備。無論如何,這種資源錯置、漠視民生的制度安排不應當再延續下去。
——轉自BBC《透視中國》
資源錯置:教育、公共福利與奧運金牌孰輕孰重?
先列舉一組數據說明中國財政收入的支出流向。即使按中國政府對外公布且大大縮水的430億美元(另一個北京奧組委顧問黃為透露的數據是5200億人民幣,計700多億美元),這一投入也遠遠超出事關中國“百年大計”的教育支出,更是超過全國衛生支出求求2007年,中國教育支出為157億美元,衛生醫療支出為97億美元。而教育與醫療費用過高,早就被中國人謔稱為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新三座大山中的兩座(另一座為購買住房支出)。
這兩座山有多重?以教育為例,2006年青海省人大代表程蘇在“兩會”上提交的調查表明,西部貧困農民家庭供養一個孩子上大學,要透支35年的家庭收入。另一項調查中,接受調查的110戶陝西合陽農戶中,11人因高額學費而累死、自殺或病逝,所有家庭都負債累累,從數萬元至十幾萬元不等。此類情況不獨發生在青海與陝西,是全中國中下階層的共同惡夢。
政府的衛生公共投入減少,使中國醫療體制的公益性嚴重缺失。歐洲國家在醫療方面的公共投入,約佔整個國家醫療衛生投入的 75%左右,東歐等轉型國家約佔70%左右,印度近年來在53%-57%之間。中國的衛生公共投入遠遠低於上述國家,近年來徘徊於45%左右(政府投入只佔18%左右,其餘為社會投入),公眾個人投入佔國家衛生總投入55%左右,負擔很重。因此有病不敢就醫者,在城市約有五六成,在農村則有七成以上。而因病返貧的家庭,無論是農村還是城市都有不少。
到底是支撐面子的奧運金牌工程重要?還是教育與公共衛生這些有關民生的公共投入重要?不同政治體制的國家會有不同的選擇,中國政府放棄了民生,選擇了面子工程,這種資源嚴重錯置,只會發生於缺乏納稅人博奕機制的政治制度之下。
社會不公:舉國體制養育了體育利益集團
中國人對體育舉國體制的反思始於2004年雅典奧運會舉辦前夕。當時中國網絡上流傳一篇文章“警惕奧運金牌的陷阱”,作者在文中展示了驚人的數字:雅典奧運會“備戰”4年,中國花費了200億元。如果中國隊在雅典獲得30枚金牌(事實上得了32枚),那麼每枚金牌的成本就差不多是7億元,“可謂世界上最昂貴的金牌”。在雅典奧運會中國鳴金收兵之後,另一篇“一枚奧運金牌7億元?體育舉國體制的冷思考”問世,引發了國內對體育舉國體制的熱烈討論,參與者認為,教育與民生比金牌體育重要,國家的財政開支應該用在刀刃上。
《南方周末》當時發表了一篇對北京2008年奧組委執委和亞奧理事會體育委員會主席魏紀中的採訪,魏認為雅典奧運組辦之所以獲得成功,“最根本的一條是,希臘政府把體育場館建設放在了後邊,而把老百姓放在了第一位。”
2004年的討論還觸及舉國體制的另一個問題,即重獎舉國體制培養的金牌運動員究竟合不合適。我今天想討論如何解決舉國體制產生的這種社會不公。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既然是全國稅收支撐的舉國體制培養出這些金牌運動員,金牌投資者“全國人民”應當分享金牌帶來的經濟效益。但“全國人民”此時卻成了一個名義上分享金牌榮譽的集體名詞,而非實體,甚至沒有代理人。倒是“全國人民”投資養活的體育界,不僅享受公務員待遇,還圍繞著金牌運動員形成了一個個利益集團,包括運動員、國家體委、運動員所在的隊及“培養”其出道的家鄉體委在內,均可分享“奧運金牌工廠”產出的一切利潤,而真正的投資者“全國人民”在利潤分成時卻處於缺位狀態。
我認為,“全國人民”至少應當參與利潤分成,用來建立一個基金會,為體育的舉國體制轉型預作準備。無論如何,這種資源錯置、漠視民生的制度安排不應當再延續下去。
——轉自BBC《透視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