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希望報導)中國媒體報導,儘管中國政府近年來為制止教育亂收費出台了一系列利民政策,然而,在9月份新學年開學之際,許多中國學生的家長到學校報到時卻發現,他們要交比以前多幾倍的錢才能上學。
中國的《光明觀察》報導,廣州市教育局公佈了中小學校教育2008至2009學年度收費公示表,首次刪除了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生的書雜費,但留借讀生的書雜費收費標準。廣州市教育局強調,凡在公示表裡未列明的收費,學生家長有權拒絕交納。報導說,教育亂收費禁而不止,形成了多年不治的痼疾。有學生家長到學校報名處時卻發現,他們交的錢一分不少,甚至還比以前多繳了幾倍的錢!
雖然有人驚呼這是亂收費,但家長們為了孩子能上學,不得不就範。教育局說家長有權拒繳額外收費,但學校的權力更大,可以讓你家的孩子離開學校。《光明觀察》的報導說,記者在先後走訪了廣東省、雲南省的一些農村後瞭解到,這幾年來,農民教育負擔不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不少。亂收費一再作怪,讓老百姓對政府政策失去了信心。
媒體說,你有權拒繳學校的額外收費,你可以向上級投訴!然而,你不交錢,孩子就會被趕出學校。家長如果就學校亂收費問題動真格的話,孩子在學校就絕對沒好受的。旅美經濟學家程曉農先生就中國學校亂收費現象的根源說:
「亂收費可能要分成城市和農村兩個不同的情況。在城市裡亂收費80年代就開始了,只是數量不太大。90年代開始,城市裡面就已經有各種現象和手段在亂收費。所有這些活動背後都有一個老師賺學生錢的問題。從道德和職業倫理上講,這都是不正當的。
但是,這個問題原則上來講不是法律問題,而基本上是個職業倫理。由於在城市裡多數城市家庭能夠勉強承受,所以,城市的這個問題可能不尖銳。很多情況下,農村的經費問題主要是因為縣鄉兩級政府剋扣教育經費,因為1994年實行稅制改革之後,農村學校的教育經費變成由地方財政上開支,很大一部分要靠鄉政府籌集,而鄉政府很多情況下就只有向農民攤派,所以就出現了農村的高攤派。
2000年,中國政府宣稱要取消農業稅,這樣就順便把跟著農業稅一起徵收的一些攤派的名目在表面上取消了。與此同時,中國政府承諾教育經費由中央政府直接撥款。從形式上講,這個做法是保證了農村的教育經費,但問題在於中央政府的做法沒有能夠有效阻止地方各級官員從中剋扣,結果就導致了很多地方在開始裁減民辦教師。很多地方現在民辦教師的收入大幅度下降,人數減少。」
報導說,當前中國很多地方政府的財政對教育投入相當少,一旦實行了上級的教育惠民政策,地方政府運作都要出現困難,很多地方連老師的工資都無法實現月月支付。有人提出,在教育經費問題上對症下藥,實行政府官員問責制,讓教育經費的去向跟官員的烏紗帽「掛鉤」,而不是告訴民眾有「拒繳」教育亂收費的權利。程曉農認為,中國學校亂收費問題近期不大可能解決:
「我覺得因為學校分佈在城鄉遍地都是,中國中央政府管一切的做法實際上是無效的。它管不到那麼多,只能下一個文件讓各地政府執行,然後全省把中央文件轉發一遍到縣裡頭,讓縣裡執行,縣政府也不過如此。事實上,學校是不應該全靠中央政府來管。學校是本地的事業,應該由當地人來管。
如果說學校能由當地居民來監督,情況就能完全改變。比如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校長的任免不是由上級主管部門決定,而是可以由當地居民、社區來決定的話,這樣的情況就會好得多。比方我們都知道,在美國社區教育委員會對本地學校有很強的監督權,這種現象基本上就不會搞。哪個校長要想這樣亂收費第二天就完蛋了,因為它有一個很強的監督機制。
中國實際上問題出現在學校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政府的監督實際上是一句空話,因為隔的層次太多,而且政府本身也是腐敗的,它不在裡頭分肥就已經很不錯了,指望他去有效地代表民意來監督教師的操守,這實際上對政府期望過高。政府既沒有這個意願,也沒有那個能力。」
報導說,要遏制教育亂收費,責任在政府,只有下猛藥才能治好亂收費這個難治之病,要讓那些亂收費的人付出代價。
中國的《光明觀察》報導,廣州市教育局公佈了中小學校教育2008至2009學年度收費公示表,首次刪除了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生的書雜費,但留借讀生的書雜費收費標準。廣州市教育局強調,凡在公示表裡未列明的收費,學生家長有權拒絕交納。報導說,教育亂收費禁而不止,形成了多年不治的痼疾。有學生家長到學校報名處時卻發現,他們交的錢一分不少,甚至還比以前多繳了幾倍的錢!
雖然有人驚呼這是亂收費,但家長們為了孩子能上學,不得不就範。教育局說家長有權拒繳額外收費,但學校的權力更大,可以讓你家的孩子離開學校。《光明觀察》的報導說,記者在先後走訪了廣東省、雲南省的一些農村後瞭解到,這幾年來,農民教育負擔不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不少。亂收費一再作怪,讓老百姓對政府政策失去了信心。
媒體說,你有權拒繳學校的額外收費,你可以向上級投訴!然而,你不交錢,孩子就會被趕出學校。家長如果就學校亂收費問題動真格的話,孩子在學校就絕對沒好受的。旅美經濟學家程曉農先生就中國學校亂收費現象的根源說:
「亂收費可能要分成城市和農村兩個不同的情況。在城市裡亂收費80年代就開始了,只是數量不太大。90年代開始,城市裡面就已經有各種現象和手段在亂收費。所有這些活動背後都有一個老師賺學生錢的問題。從道德和職業倫理上講,這都是不正當的。
但是,這個問題原則上來講不是法律問題,而基本上是個職業倫理。由於在城市裡多數城市家庭能夠勉強承受,所以,城市的這個問題可能不尖銳。很多情況下,農村的經費問題主要是因為縣鄉兩級政府剋扣教育經費,因為1994年實行稅制改革之後,農村學校的教育經費變成由地方財政上開支,很大一部分要靠鄉政府籌集,而鄉政府很多情況下就只有向農民攤派,所以就出現了農村的高攤派。
2000年,中國政府宣稱要取消農業稅,這樣就順便把跟著農業稅一起徵收的一些攤派的名目在表面上取消了。與此同時,中國政府承諾教育經費由中央政府直接撥款。從形式上講,這個做法是保證了農村的教育經費,但問題在於中央政府的做法沒有能夠有效阻止地方各級官員從中剋扣,結果就導致了很多地方在開始裁減民辦教師。很多地方現在民辦教師的收入大幅度下降,人數減少。」
報導說,當前中國很多地方政府的財政對教育投入相當少,一旦實行了上級的教育惠民政策,地方政府運作都要出現困難,很多地方連老師的工資都無法實現月月支付。有人提出,在教育經費問題上對症下藥,實行政府官員問責制,讓教育經費的去向跟官員的烏紗帽「掛鉤」,而不是告訴民眾有「拒繳」教育亂收費的權利。程曉農認為,中國學校亂收費問題近期不大可能解決:
「我覺得因為學校分佈在城鄉遍地都是,中國中央政府管一切的做法實際上是無效的。它管不到那麼多,只能下一個文件讓各地政府執行,然後全省把中央文件轉發一遍到縣裡頭,讓縣裡執行,縣政府也不過如此。事實上,學校是不應該全靠中央政府來管。學校是本地的事業,應該由當地人來管。
如果說學校能由當地居民來監督,情況就能完全改變。比如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校長的任免不是由上級主管部門決定,而是可以由當地居民、社區來決定的話,這樣的情況就會好得多。比方我們都知道,在美國社區教育委員會對本地學校有很強的監督權,這種現象基本上就不會搞。哪個校長要想這樣亂收費第二天就完蛋了,因為它有一個很強的監督機制。
中國實際上問題出現在學校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政府的監督實際上是一句空話,因為隔的層次太多,而且政府本身也是腐敗的,它不在裡頭分肥就已經很不錯了,指望他去有效地代表民意來監督教師的操守,這實際上對政府期望過高。政府既沒有這個意願,也沒有那個能力。」
報導說,要遏制教育亂收費,責任在政府,只有下猛藥才能治好亂收費這個難治之病,要讓那些亂收費的人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