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方媛報導)曾狀告周正毅,父母居住上海的香港居民沈婷五年來被上海政府剝奪回鄉證,星期五,她召開記者會控訴上海當局對她的政治迫害,並強調她對媒體的採訪沒有選擇性,也希望人民日報、上海電台採訪她。
曾揭發東八塊徵地黑幕的香港居民沈婷,為了討要被扣五年的回鄉證,星期五下午再次召開記者會。據了解,沈婷的回鄉證在04年深圳羅湖過關時被沒收,之後她一直向有關部門申請回鄉證,以回去照顧她73歲的父親和70歲的母親。今年8月15日,她再次通過香港中旅社申請回鄉證,整個過程非常順利,而且給她開了回執單說9月1日就可以拿回鄉證,直到8月28日,中旅社承辦人員告訴她說,主管的廣東深圳簽證處不同意發,她要求讓廣東省公安廳出書面的理由,也被拒絕。
沈婷在記者會中表示,她只是要求一個普通公民應有的回鄉的權利。她說:
「拿回回鄉證是我真正的目的,因為我是獨苗,父親母親年齡大了,我需要這張回鄉證,我是他們的獨養女兒,我堅持自己沒有做錯,只不過是揭發周正毅和陳良宇的當事人,如果說我錯了,那麼胡錦濤的大方向就錯了,胡錦濤不應該把陳良宇和周正毅抓起來,應該放了他們,所以我今天在這個場合我也是說沈婷是拿回鄉證,開這個記者會沒有任何政治目的。」
據沈婷說,上海官方之所以不給她回鄉證,就是因為官方要求她斷絕與鄭恩寵的交往,沈婷表示,官方的要求她無法做到,因為鄭恩寵早前替她打官司揭發周正毅而被判入獄三年。
此外,沈婷還表示,上海官方也給她扣了一些帽子,她說:
「包括一直跟法輪功媒體參與在一起,詆毀上海政府,破壞上海政府的形象,他們在找我談話的過程中也說,要跟法輪功斷絕來往,我說,無論法輪功,新唐人還是希望之聲,只要他們對我是真實的報導,我對於媒體的採訪沒有選擇性,我希望人民日報及上海的電台來採訪我,他們就明確跟我說法輪功是敵對勢力,是給中國政府列為『邪教』的,你不允許跟他們來往,幾次找我談話都是這個意思。」
在07年的3月,沈婷被一次性批准回到上海,沈婷說:
「07年的3月18日,他們在閔行區找我談話說。沈婷,你不要以為你在香港的一舉一動我們不知道,我們有國安人員在你身邊,我們全部都知道,有報告給我們。我當時也不相信他們的話,但是現在我托了這麼多體制內的人,包括現在北京政法委都有人同情我,他們覺得沈婷一個小小的市民,為什麼上海會出動這麼多人力、物力、精力去跟這樣一個手無寸鐵的女子在搞,我也托了很多人上去,包括體制內的人及中聯辦的人,他們認為上海在處理我的問題上是有問題,他們憑什麼搞5年的政治迫害。回鄉證是我的政治權利,每一個公民都應該有,到底是我搞政治還是他們在搞迫害?」
而沈婷在記者會中提到了一名香港的媒體人,她認為該人參與打報告致使她的回鄉證遲遲不獲批發,而本台記者曾多次打電話向這位媒體人求證,但不獲回應,而據瞭解,沈婷在記者會前收到了該人士的律師信,信中認為有關對此人的指控全無根據,如果召開記者會,沈婷將要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除此之外,沈婷在星期四也受到了來自於中旅社的壓力。沈婷說:
「中旅社昨天打電話給我說,廣東省公安廳正在跟上海積極協調,給我們15天時間,這個回鄉證是有曙光的,但有一個條件就是取消今天的記者會,我說可以,但必須叫廣東省公安廳出一個書面的東西蓋個章給我,或者叫上海市政府蓋個章給我,我拿了這個東西會取消今天的記者會,對方說沒有,我就表示你是代辦機構,沒權利跟我說這個話。」
曾揭發東八塊徵地黑幕的香港居民沈婷,為了討要被扣五年的回鄉證,星期五下午再次召開記者會。據了解,沈婷的回鄉證在04年深圳羅湖過關時被沒收,之後她一直向有關部門申請回鄉證,以回去照顧她73歲的父親和70歲的母親。今年8月15日,她再次通過香港中旅社申請回鄉證,整個過程非常順利,而且給她開了回執單說9月1日就可以拿回鄉證,直到8月28日,中旅社承辦人員告訴她說,主管的廣東深圳簽證處不同意發,她要求讓廣東省公安廳出書面的理由,也被拒絕。
沈婷在記者會中表示,她只是要求一個普通公民應有的回鄉的權利。她說:
「拿回回鄉證是我真正的目的,因為我是獨苗,父親母親年齡大了,我需要這張回鄉證,我是他們的獨養女兒,我堅持自己沒有做錯,只不過是揭發周正毅和陳良宇的當事人,如果說我錯了,那麼胡錦濤的大方向就錯了,胡錦濤不應該把陳良宇和周正毅抓起來,應該放了他們,所以我今天在這個場合我也是說沈婷是拿回鄉證,開這個記者會沒有任何政治目的。」
據沈婷說,上海官方之所以不給她回鄉證,就是因為官方要求她斷絕與鄭恩寵的交往,沈婷表示,官方的要求她無法做到,因為鄭恩寵早前替她打官司揭發周正毅而被判入獄三年。
此外,沈婷還表示,上海官方也給她扣了一些帽子,她說:
「包括一直跟法輪功媒體參與在一起,詆毀上海政府,破壞上海政府的形象,他們在找我談話的過程中也說,要跟法輪功斷絕來往,我說,無論法輪功,新唐人還是希望之聲,只要他們對我是真實的報導,我對於媒體的採訪沒有選擇性,我希望人民日報及上海的電台來採訪我,他們就明確跟我說法輪功是敵對勢力,是給中國政府列為『邪教』的,你不允許跟他們來往,幾次找我談話都是這個意思。」
在07年的3月,沈婷被一次性批准回到上海,沈婷說:
「07年的3月18日,他們在閔行區找我談話說。沈婷,你不要以為你在香港的一舉一動我們不知道,我們有國安人員在你身邊,我們全部都知道,有報告給我們。我當時也不相信他們的話,但是現在我托了這麼多體制內的人,包括現在北京政法委都有人同情我,他們覺得沈婷一個小小的市民,為什麼上海會出動這麼多人力、物力、精力去跟這樣一個手無寸鐵的女子在搞,我也托了很多人上去,包括體制內的人及中聯辦的人,他們認為上海在處理我的問題上是有問題,他們憑什麼搞5年的政治迫害。回鄉證是我的政治權利,每一個公民都應該有,到底是我搞政治還是他們在搞迫害?」
而沈婷在記者會中提到了一名香港的媒體人,她認為該人參與打報告致使她的回鄉證遲遲不獲批發,而本台記者曾多次打電話向這位媒體人求證,但不獲回應,而據瞭解,沈婷在記者會前收到了該人士的律師信,信中認為有關對此人的指控全無根據,如果召開記者會,沈婷將要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除此之外,沈婷在星期四也受到了來自於中旅社的壓力。沈婷說:
「中旅社昨天打電話給我說,廣東省公安廳正在跟上海積極協調,給我們15天時間,這個回鄉證是有曙光的,但有一個條件就是取消今天的記者會,我說可以,但必須叫廣東省公安廳出一個書面的東西蓋個章給我,或者叫上海市政府蓋個章給我,我拿了這個東西會取消今天的記者會,對方說沒有,我就表示你是代辦機構,沒權利跟我說這個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