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四川分行強迫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2008年09月14日大陸
[新唐人記者方竹、文成報道] 中國大陸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已經八個多月,中國銀行四川分行仍然用各種手段逼迫工作十年以上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中國銀行涼山支行的員工表示,維護自己權益的職工受到打擊報復。請看詳細報道。

中國大陸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已經八個多月,中國銀行四川省分行仍然在強迫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改簽沒有保障的勞務派遣合同用工。四川省二十一個地區的中行分支機構都采取了相同手段,二千七百多名員工受到影響。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中國銀行四川省涼山分行的員工朱楊告訴記者:一些到現在還拒絕簽字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不斷受到打壓,包括換崗、待崗、降低待遇等等,上訪維護自己權益的兩名職工已被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一毛錢都拿不到, 他本人現在待崗,每月僅一百元工資。

朱楊:他們認為你不聽他的話,就說你什麼什麼地方做錯了,說會按照企業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這就是所謂的認罪書,近幾個月,涼山有十二人,自貢有三人,因為九月三十日中行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的期限即將到期,到期之後中行就要面臨與員工簽定固定合同的事情。

許多被辭退的員工都已在銀行工作十年以上。2008年1月1日起實行的新《勞動合同法》規定:凡是在一個單位上班十年以上或與單位簽訂過兩次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應該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即成為該單位的永久性員工。在銀行相同崗位上,永久員工比勞務用工的報酬多5倍左右。

為了降低銀行的經營成本。2007年11月6日,中國銀行四川分行宣布了改革方案22條,要求所有的代辦員解除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或者按工齡長短領一點辭退金回家,或者與其他勞務公司簽署勞動合同,由勞務公司派遣到中國銀行上班成為勞務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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