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方華報導)上海襲警案被告人楊佳的案件進入二審上訴階段,按照法律的規定,楊佳案應該公開審訊,從上海高級法院傳出的最新消息說,楊佳案即將在本週開審,可是楊佳的父親和他聘請的北京律師團仍沒有獲得通知開審詳情。
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程海星期一向本台表示,9月17日再次到上海進行案情調查的李勁松律師已於19日返回北京,法庭和看守所仍以楊佳只准他母親為他聘請律師為由,拒絕律師見楊佳。雖然這次的上海之行沒有任何成果,但根據李勁松律師獲得的消息,楊佳將在本週審判,而律師團也會有進一步的行動:
程海:「會有一波進一步的行動,但現在不願意披露。」
記者:「大概什麼時候有進一步行動?」
程海:「就這幾天吧,因為李勁松他去法院的門衛告訴他,可能是這一週就要開始審判了,這是門衛告訴他的,因為我們律師沒有一個正規的程序介入嘛,被阻攔在外面,就是法院的門衛告訴他的。」
程海說,會針對拒絕會見採取進一步的行動,這兩天會盡快向高級法院發一封建議信,抗議楊佳案在一審公開審判時不太公正。
而楊佳的父親楊福生也向本台說,他目前仍未接獲法院通知楊佳會在本週開審:
他現在沒有開庭日期,能不能開庭還是個問號,我也不知道,如果說他們通知我,那我再做進一步考慮,是否應去,楊佳他姨媽準備去,她在等開庭的公告出來後,她就到上海,但是現在得不到開庭的日期和準確的時間,全都不知道,很難確定何時開庭,上海高院的公告欄到現在什麼都沒有,沒有楊佳的訊息,只有別的案子的訊息,我在網上查到上海高院的網上審判公告欄了,但現在都排到25日了,都沒有楊佳他的案件審理的公開公告。
另一位憶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曉原對本台說:
「如果楊佳的案件,二審還是公開開庭審理,那麼公開審理的案件就必須開庭前三天公告,我這些天一直在注意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網站,看到了本週開庭排期的消息,可是沒看到楊佳的案件,如果星期四要開庭,那今天就要公佈消息,如果星期五開庭,那星期二或三就要公佈消息了,我們從高院的網站仍看不到楊佳案要開庭的公告。」
不過,劉曉原又說,看不到開審並不等於不會進行審訊,因為這次也可能會像上海二中法院開庭一樣,只在法院門前的電子屏幕公告。而且,據他瞭解,案件在上海二中法院開庭審理時當天才公佈開審詳情,沒有提前三天,於法不合:
「如果我們及時知道開審的消息,可以派律師去旁聽,這要看獲得消息是早或晚,在二中院時,我們直到開審前一天下午才獲知消息,這樣肯定來不及了,因為第二天早上去的話,肯定辦不了旁聽證明。我不知道這次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會不會像上次二中院一樣,又不讓民眾旁聽,只讓安排的人員旁聽,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又這樣做。」
劉曉原說,按照大陸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庭公告必須提前三天,只是公告可以有多種方式,沒有強制規定要在互聯網上公佈,有些只在法院門口的電子屏幕或張貼出來。
他猜測,就算法院這次有公佈楊佳案的開審時間,也沒人特意去留意,或許就忽略了。可是,他認為,不管是用什麼方式公告,絕不能當天才公佈,這樣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程海星期一向本台表示,9月17日再次到上海進行案情調查的李勁松律師已於19日返回北京,法庭和看守所仍以楊佳只准他母親為他聘請律師為由,拒絕律師見楊佳。雖然這次的上海之行沒有任何成果,但根據李勁松律師獲得的消息,楊佳將在本週審判,而律師團也會有進一步的行動:
程海:「會有一波進一步的行動,但現在不願意披露。」
記者:「大概什麼時候有進一步行動?」
程海:「就這幾天吧,因為李勁松他去法院的門衛告訴他,可能是這一週就要開始審判了,這是門衛告訴他的,因為我們律師沒有一個正規的程序介入嘛,被阻攔在外面,就是法院的門衛告訴他的。」
程海說,會針對拒絕會見採取進一步的行動,這兩天會盡快向高級法院發一封建議信,抗議楊佳案在一審公開審判時不太公正。
而楊佳的父親楊福生也向本台說,他目前仍未接獲法院通知楊佳會在本週開審:
他現在沒有開庭日期,能不能開庭還是個問號,我也不知道,如果說他們通知我,那我再做進一步考慮,是否應去,楊佳他姨媽準備去,她在等開庭的公告出來後,她就到上海,但是現在得不到開庭的日期和準確的時間,全都不知道,很難確定何時開庭,上海高院的公告欄到現在什麼都沒有,沒有楊佳的訊息,只有別的案子的訊息,我在網上查到上海高院的網上審判公告欄了,但現在都排到25日了,都沒有楊佳他的案件審理的公開公告。
另一位憶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曉原對本台說:
「如果楊佳的案件,二審還是公開開庭審理,那麼公開審理的案件就必須開庭前三天公告,我這些天一直在注意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網站,看到了本週開庭排期的消息,可是沒看到楊佳的案件,如果星期四要開庭,那今天就要公佈消息,如果星期五開庭,那星期二或三就要公佈消息了,我們從高院的網站仍看不到楊佳案要開庭的公告。」
不過,劉曉原又說,看不到開審並不等於不會進行審訊,因為這次也可能會像上海二中法院開庭一樣,只在法院門前的電子屏幕公告。而且,據他瞭解,案件在上海二中法院開庭審理時當天才公佈開審詳情,沒有提前三天,於法不合:
「如果我們及時知道開審的消息,可以派律師去旁聽,這要看獲得消息是早或晚,在二中院時,我們直到開審前一天下午才獲知消息,這樣肯定來不及了,因為第二天早上去的話,肯定辦不了旁聽證明。我不知道這次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會不會像上次二中院一樣,又不讓民眾旁聽,只讓安排的人員旁聽,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又這樣做。」
劉曉原說,按照大陸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庭公告必須提前三天,只是公告可以有多種方式,沒有強制規定要在互聯網上公佈,有些只在法院門口的電子屏幕或張貼出來。
他猜測,就算法院這次有公佈楊佳案的開審時間,也沒人特意去留意,或許就忽略了。可是,他認為,不管是用什麼方式公告,絕不能當天才公佈,這樣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