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3月07日訊】VPN供應商在全球大多數國家都是合法的,不過在中國卻是一個危險的行業。翻牆軟件供應商甘文威經歷了一次「遠洋捕撈」,被迫流亡荷蘭。
甘文威和約30人的團隊在社交媒體平台電報(Telegram)上提供網遊加速器和虛擬專用網絡(VPN)翻牆軟件。每個月不管是收費還是免費,幫助100萬到300萬人次翻牆。
2024年8月15日下午5點左右,甘文威在湖北武漢的家中突然被抓。樓下特斯拉車上的哨兵模式拍攝下了他被公安帶走的視頻。
翻牆軟件供應商甘文威:「當時抓捕我的時候,就是任何證據都沒有的,他們就是誘騙我開了我家的房門,然後突然五六個人把我控制住,把我手銬戴上,然後在我家裡翻箱倒櫃,然後他們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包括出示任何所謂的抓捕文件,後來全部都是在審訊室裡讓我補簽的。」
VPN供應商在全球大多數國家都是合法的,不過在中共嚴厲的網絡封鎖下,成為一個危險的行業。甘文威的團隊在規避風險方面很有經驗,據他事後回顧,這次被抓是群裡合作夥伴張勛的疏忽。
甘文威:「因為我們在中國做翻牆軟件嘛,必須要購買中國移動或者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的服務器,然後張勛他有一家公司,他用這個公司的名義去簽約了服務器的業務,導致他被就是夏津警方發現,之後就是抓捕。」
山東夏津縣公安局網安大隊近幾年在全國範圍內抓捕VPN經營者,然後開出巨額罰款來交換「構罪不訴」,也就是所謂的「遠洋捕撈」。甘文威的案件被稱為「8.05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案」。
甘文威:「他們夏津縣呢,就是簡單來說,這個轄區內如果是有人使用VPN被他們發現了,或者說乾脆他這個轄區就沒有,就夏津那個小小地方,說實話他能有幾個人翻牆的?他們就自己在那個就是Telegram,就電報群裡面找哪些翻牆軟件做得比較大,好!那我們就是,我們自己找個人買也好,我們找個朋友買也好,然後跟我們夏津公安舉報,或者說我發現了網上有個什麼VPN,然後夏津公安就以此立案,就是比如說我們是8.05案,什麼11.20案之類的,他們就順藤摸瓜,其實他們的辦案手段是這樣的,就非常原始,但是非常有效。」
夏津公安一般是直接抓人,但由於張勛在深圳有企業,甘文威認為,深圳警方出於保護本地企業家的目的,先行將他們抓起來,送進深圳南山區看守所。案子隨後經過了深圳檢察院,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不予逮捕。甘文威關了28天後,被取保候審。
甘文威:「取保了之後,我在家裡大概花了接近一個月的時間,我在互聯網上綜合這些被夏津抓獲的這批翻牆從業者,我當時才明白我自己是被『遠洋捕撈』了。其實翻牆軟件這個行業,現在定性是『非法侵入計算機』,其實這個罪名是很模糊的,模糊在哪裡?我們翻牆軟件是用戶主動下載、主動購買、主動使用,我們沒有說強迫任何一個人,或者非法侵入某一個人的計算機。當時我就明白了,我們是被趨利性執法,而不是說所謂的秉公執法。」
甘文威本以為事情到此結束了,但一個月後,深圳警方通知他再去一次,而這次在南山辦案中心盤問他的是山東夏津的公安。
甘文威:「我的取保金額在深圳只要3,000塊錢人民幣,但是我的取保金額,在夏津是20,000塊錢人民幣。而且當時他一直問,你能不能交得出來?你能不能現在交?你要是現在交不了,我們馬上就把你帶到夏津去了。」
甘文威在網站記述,夏津公安辦案句句不提錢,句句不離錢,「多次暗示,認個100萬左右罰款,交了給你搞個構罪不訴」。他為了穩住對方,答應回去湊錢,才得以「取保候審」。同案的3人都被取保,只有最有錢的張勛被帶到了夏津。
甘文威:「我得知張勛他是被大概,當時深圳警方已經扣押了大概200多萬人民幣。然後還有他的房子車子,銀行卡全部被凍結。然後我的話個人是150萬,就相當於當時我們在深圳的這個階段已經至少有,光是現金的損失、人民幣的損失,已經高達了接近400萬的樣子。然後他到夏津去之後,因為他在哪怕在夏津,其實我們也是有找過關係旁敲側擊地去問他,我說他們要找你罰多少錢?張勛反正估計應該最少在1000萬到2000萬之間,夏津縣公安局跟他要的錢,我估計是這個數量。」
甘文威一直沒有繳納巨額罰款,2024年底他收到傳喚通知,要求他12月16日前往山東夏津公安局接受訊問。他知道夏津公安準備收網了,因此被迫逃出中國。一家人輾轉北非、塞爾維亞、意大利,在2025年1月26日到達荷蘭。
編輯/尚燕 採訪/常春 後製/T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