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三日電)台灣向巴紐尋求建交款疑遭侵吞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次開庭,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參事張強生,釐清款項等相關細節。黃志芳證稱直到今年七月遭檢方約談時,才知道涉案掮客吳思材交給外交部的對帳單是假造。合議庭預計本月二十三日就吳思材被起訴的部分宣判。
外交部為推動與巴紐建交,2006年九月十五日匯款美金二千九百八十萬元至吳思材與另一掮客金紀玖於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吳、金兩人卻疑將建交款侵吞,至2006年十二月一日,帳戶餘款已為零元。事後外交部因查覺有異要求對帳,吳思材竟以自身筆記電腦偽造銀行對帳單,誆稱建交款仍在。
對於全案關鍵證物對帳單的部分,黃志芳在庭上證稱,相關細節都是委由張強生處理,他直到檢方今年七月間傳喚他時,他才知道對帳單是假的。張強生則作證並具結表示,他一直向吳、金催討建交款下落,並不知道對帳單是假的,更不知錢已遭金、吳挪走。
至於對帳單交付地點,黃志芳、張強生兩人都說是在台灣,但吳思材仍堅稱是去年八月八日在新加坡飯店大廳交給張強生。
遭羈押五個多月的吳思材身形明顯瘦了一圈。對於今天辯論庭上檢方指控,吳思材大多搖頭否認,或委由律師發言。吳思材委任律師楊國宏表示,吳思材在取得對帳單後,隨即交給駐星國的外交部人員。而全案行使和偽造的時間、地點都不夠明確,吳有新加坡籍,且不瞭解台灣法律,請求法院判決本案公訴不受理。
外交部為推動與巴紐建交,2006年九月十五日匯款美金二千九百八十萬元至吳思材與另一掮客金紀玖於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吳、金兩人卻疑將建交款侵吞,至2006年十二月一日,帳戶餘款已為零元。事後外交部因查覺有異要求對帳,吳思材竟以自身筆記電腦偽造銀行對帳單,誆稱建交款仍在。
對於全案關鍵證物對帳單的部分,黃志芳在庭上證稱,相關細節都是委由張強生處理,他直到檢方今年七月間傳喚他時,他才知道對帳單是假的。張強生則作證並具結表示,他一直向吳、金催討建交款下落,並不知道對帳單是假的,更不知錢已遭金、吳挪走。
至於對帳單交付地點,黃志芳、張強生兩人都說是在台灣,但吳思材仍堅稱是去年八月八日在新加坡飯店大廳交給張強生。
遭羈押五個多月的吳思材身形明顯瘦了一圈。對於今天辯論庭上檢方指控,吳思材大多搖頭否認,或委由律師發言。吳思材委任律師楊國宏表示,吳思材在取得對帳單後,隨即交給駐星國的外交部人員。而全案行使和偽造的時間、地點都不夠明確,吳有新加坡籍,且不瞭解台灣法律,請求法院判決本案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