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偵辦國務機要費案 陳水扁遭收押

2008年11月12日國際
臺灣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及前第一家庭疑似洗錢案,11號上午第五度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到案說明,訊後特偵組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水扁。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詐領財務、侵佔公有財物,加上有串證之虞,因此聲請羈押禁見,經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正式裁定收押。

不過就在法庭審議期間,陳水扁指控被警察毆打,去臺大醫院驗傷,羈押庭因此暫時中斷。醫生檢查後說,陳水扁手臂受了輕傷,但經處理後可以繼續出庭。最後陳水扁在一整天沒有進食的情況下,漏夜出庭遭到法官裁定羈押。陳水扁是臺灣司法史上第一位遭到收押的卸任總統。 陳水扁一直強調自己是清白的。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及國務機要費案,訊後向臺北地方法院聲押陳水扁。陳水扁下午四點半步出特偵組時,高舉被銬上手銬的雙手,高呼「政治迫害」、「臺灣加油」,隨即被帶往臺北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阿扁要呼籲大家,我絕對不會白關,我絕對會在裡面,用我有限的歲月,有限的性命跟大家繼續努力。臺灣加油!臺灣人民萬歲!」

民進黨人士上午則到特偵組強調,司法單位一定要依法偵辦、遵守程序正義,若沒有證據而收押陳水扁、押人取供,對司法和社會將是一大傷害。

【民進黨立法委員賴清德】:「我們希望檢調單位司法單位,應該給予陳水扁總統一個公平的審判,對於陳水扁總統這位卸任的總統不需要禮遇他,但是應該給予最起碼的尊重,這個尊重應該要比照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件。」

據瞭解,特偵組在這個星期也將陸續傳喚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以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全案偵辦到現在,特偵組已經將陳水扁等十五人列為被告,其中遭聲押獲准,包括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以及前調查局局長葉盛茂。

新唐人亞太電視 阜東 臺北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