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報導:上海商學院火災起因與問責

2008年11月15日大陸
【新唐人在線綜合報導】四名火災中跳樓身亡女生的身份信息已經查明,其中最小的年僅19歲。據悉,該四位女學生家長可獲得的賠償死亡保險上限僅為1萬元。有知情人在天涯論壇發帖,指上海商學院無預警停、送電是造成學生宿捨火災的根本原因。

該網友稱,上海商學院長期用強制停電和送電的方式控制學生宿捨的用電,在沒有任何預警的情況下,晚22:30拉閘,晨6:00通電。為了讓文章在網上發表,該網友在使用“人權”、“豆腐渣”等敏感字樣時用空格分割開,在提到汶川(或四川)地震時用的是代替字樣“X川地震”。

上海商學院602宿捨同學前一天晚上使用了熱得快,但是22:30突然斷電,所以忘記熱得快還插在電源插座上,就上床睡覺了。早上6:00在她們的睡夢中突然又來電,插在電源插座上的熱得快很快把剩下的水燒干,引起過熱,最終燒了起來,不到10分鐘事情便發展到無法收拾的地步。

“學校從來不考慮早晨通電的時候會有甚麼電器仍然還插在電源插頭上,並且長期忽視通電後這些電器究竟會造成何種後果,長期習慣性地這樣操作是導致此起四人死亡火災悲劇的根本原因。”

“看客們可能會說誰讓她們使用熱得快的? 事實上,今天這次事故是熱得快造成的,明天同樣事故可能是插在插座充電器造成的,後天這起事故也可能是插在插座上的計算機造成的。如果上海商學院或者類似其他學校幾十年如一日長期堅持這項措施的話,遲早有一天會引起這樣的事故的,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道理?”

“所以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突然斷電,事後不經通知又突然送電,學校長期這麼毫無責任感地操作埋下的事故隱患最終突然爆發。"

對於人們認定事故原因的普遍觀點(學生亂用電及學校查高功率電器不力﹔學生缺乏逃生技能),該網友指出上海商學院要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如果熱得快不是劣質,學校線路不是豆腐渣工程,那麼應該追究宿捨樓設計施工監理者的責任。

學校是出租人,學生是承租人。沒有法律賦予出租人權利來禁止承租人使用大功率生活電器。

“如果說熱得快功率太大有足夠的證據 證明它造成線路過熱起火的話。那麼國家就應該全面禁止熱得快的生產,防範於未然。當然比熱得快功率更大的1P、2P的空調,1K、2K的電磁爐也順便禁止掉。好了,大家回到原始社會就不會有電器引起的火災了。”

“總結一句話:標準太底了。(難道我們賤?)”

”看看冰雪時候的高壓電纜!看看X川地震的房子!看看每天新聞裡報導的一個個逝去的生命!"

另外有網友跟帖表示:“上海70%的學校都是這種情況,早晨6點突然來電,若有電腦,不知道燒壞多少了。”“我在大學時,不知道有多少熱得快都被燒壞了,想想真是後怕。”

也有另指事故根本原因:“宿捨沒有滅火器才是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