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12月04日訊】(據《美國之音》報導)寫博客目前在全球都是一件十分時尚的事情。人們可以通過在互聯網上寫博客向所有讀者抒發自己的情懷,發表自己的觀點。然而在中國,一些博客作者正在利用寫博客來行使他們的公民權。
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著名博客作者劉曉原對美國之音說,在目前中國的新聞體制下,傳統媒體上更多的聲音是官員的聲音,是權力部門的聲音,民眾的聲音比較難以發出來。而互聯網和博客的出現則改變了這一點。
劉曉原說:「出現互聯網以後,對傳統的媒體是一個很大的衝擊。特別是有了博客以後,因為博客是個人的言論空間、話語平台,也可以說是個人的一個媒體。如果在沒有博客之前,公民要對一些公共事件、重大案件發表看法,您的觀點很難出來。因為原來只有傳統媒體,如果你要發表觀點,你只有主動去找記者說,我有個什麼觀點,我想發表,那是很不可能的。」
*劉曉原博客成消息發佈平台*
在楊佳案中,劉曉原的博客發揮了作用。由於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媒體被噤聲,他的博客成了消息發佈平台。後來連記者也從他那裡獲得消息。有人說他干涉了司法公正,但劉曉原認為,他只是行使了他的公民權利。
劉曉原說:「公民對一個公共事件或者重大案件發表一些看法、觀點和意見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個監督權,因為公民有權對國家機關的一些做法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也屬於言論自由權。」
劉曉原的博客文章在網上頗受歡迎,點擊率很高。但由於他寫的一些博客涉及到敏感問題,因此他不但受到過各種各樣的威脅,而且一些網站還隱藏或刪除了他的博客。儘管劉曉原為此訴諸法律進行抗爭,但卻以敗訴告終。
劉曉原說:「因為他們隱藏我的文章,我和他們提起過訴訟,起訴過搜狐公司。但是法院一審和二審都駁回了我的訴訟。」
*張和平:博客不是後院日記*
關注平民事件和弱勢群體的北京著名博客作者張和平的網名是老虎廟。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從2003年寫博客開始,他就一直秉承一種觀點,那就是博客具有行使公民權利的平民媒體的屬性。
張和平說:「我不認為博客是一個後院裡的日記,花花草草。它的屬性第一就是傳媒,而且是一種可以普及的平民的媒體。所以我們每個人掌握這個以後都可以行使他的權利,而且從博客的國際歷史來看,它所發生的一次次裡程碑都是以重大新聞事件為點發展過來的,包括進入中國。」
張和平對美國之音說,2003年的一次偶然事件促使他堅定了通過博客行使公民權的決心。他當時偶遇北京王府井當街殺人案,全程拍下現場照片。張和平在報警之後一個小時之內就在自己的博客上把這一消息發佈出去。接著,北京的媒體紛紛找他購買這些照片。張和平說,當時北京青年報一位記者說,他們辦報這麼多年,有史以來第一次遇到現場目擊照片。張和平說,這句話使他感觸很深。
張和平說:「我想只有公民這種隨機遇著,每個人都行使這種權利的話,它這不就是更及時、更準確了嗎!這個事件後來被中國博客各種書籍記載為大事記,稱我的這篇文章是中國博客史上一個裡程碑。從那以後對我比較刺激,啟發了我,我覺得我無意中行使了公民的權利。從那以後我才開始有意識地觀察社會,報導一些事件。」
*博客是「自留地」?*
關注過重慶釘子戶事件和貴州甕安縣群體性暴力衝突事件的湖南著名博客作者周曙光和老虎廟一樣,被譽為「公民記者」。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把博客稱為「自留地」。他說:「Blog(博客)是自己的自留地,自己的地盤。以往的行使公民權無非是在報刊雜誌和電視上發表講話,發表看法,或者是站在街頭向公眾發表看法。而由於有了網絡,我們可以在自己的Blog(博客)上面向網友發表看法,能夠行使自己的表達權。」
周曙光說,不管受到什麼樣的警告,他始終堅持自己的表達。由於周曙光把自己的網站服務器放在美國的舊金山,因此中國有關當局無法直接刪除他的博客,但是卻通過網絡防火牆屏蔽訪問,不讓國內的網民看到周曙光的博客文章。
周曙光:「對於網絡防火長城、他們的運作原則、規則和封殺原則是沒有明文法律規定的說。這個問題我也想知道答案,但是我目前沒有得到答案,不知道是問誰才好。所以我們可能會在近期內準備起訴中國電信或中國網通,質問他們為什麼屏蔽訪問我的網站。」
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著名博客作者劉曉原對美國之音說,在目前中國的新聞體制下,傳統媒體上更多的聲音是官員的聲音,是權力部門的聲音,民眾的聲音比較難以發出來。而互聯網和博客的出現則改變了這一點。
劉曉原說:「出現互聯網以後,對傳統的媒體是一個很大的衝擊。特別是有了博客以後,因為博客是個人的言論空間、話語平台,也可以說是個人的一個媒體。如果在沒有博客之前,公民要對一些公共事件、重大案件發表看法,您的觀點很難出來。因為原來只有傳統媒體,如果你要發表觀點,你只有主動去找記者說,我有個什麼觀點,我想發表,那是很不可能的。」
*劉曉原博客成消息發佈平台*
在楊佳案中,劉曉原的博客發揮了作用。由於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媒體被噤聲,他的博客成了消息發佈平台。後來連記者也從他那裡獲得消息。有人說他干涉了司法公正,但劉曉原認為,他只是行使了他的公民權利。
劉曉原說:「公民對一個公共事件或者重大案件發表一些看法、觀點和意見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個監督權,因為公民有權對國家機關的一些做法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也屬於言論自由權。」
劉曉原的博客文章在網上頗受歡迎,點擊率很高。但由於他寫的一些博客涉及到敏感問題,因此他不但受到過各種各樣的威脅,而且一些網站還隱藏或刪除了他的博客。儘管劉曉原為此訴諸法律進行抗爭,但卻以敗訴告終。
劉曉原說:「因為他們隱藏我的文章,我和他們提起過訴訟,起訴過搜狐公司。但是法院一審和二審都駁回了我的訴訟。」
*張和平:博客不是後院日記*
關注平民事件和弱勢群體的北京著名博客作者張和平的網名是老虎廟。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從2003年寫博客開始,他就一直秉承一種觀點,那就是博客具有行使公民權利的平民媒體的屬性。
張和平說:「我不認為博客是一個後院裡的日記,花花草草。它的屬性第一就是傳媒,而且是一種可以普及的平民的媒體。所以我們每個人掌握這個以後都可以行使他的權利,而且從博客的國際歷史來看,它所發生的一次次裡程碑都是以重大新聞事件為點發展過來的,包括進入中國。」
張和平對美國之音說,2003年的一次偶然事件促使他堅定了通過博客行使公民權的決心。他當時偶遇北京王府井當街殺人案,全程拍下現場照片。張和平在報警之後一個小時之內就在自己的博客上把這一消息發佈出去。接著,北京的媒體紛紛找他購買這些照片。張和平說,當時北京青年報一位記者說,他們辦報這麼多年,有史以來第一次遇到現場目擊照片。張和平說,這句話使他感觸很深。
張和平說:「我想只有公民這種隨機遇著,每個人都行使這種權利的話,它這不就是更及時、更準確了嗎!這個事件後來被中國博客各種書籍記載為大事記,稱我的這篇文章是中國博客史上一個裡程碑。從那以後對我比較刺激,啟發了我,我覺得我無意中行使了公民的權利。從那以後我才開始有意識地觀察社會,報導一些事件。」
*博客是「自留地」?*
關注過重慶釘子戶事件和貴州甕安縣群體性暴力衝突事件的湖南著名博客作者周曙光和老虎廟一樣,被譽為「公民記者」。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把博客稱為「自留地」。他說:「Blog(博客)是自己的自留地,自己的地盤。以往的行使公民權無非是在報刊雜誌和電視上發表講話,發表看法,或者是站在街頭向公眾發表看法。而由於有了網絡,我們可以在自己的Blog(博客)上面向網友發表看法,能夠行使自己的表達權。」
周曙光說,不管受到什麼樣的警告,他始終堅持自己的表達。由於周曙光把自己的網站服務器放在美國的舊金山,因此中國有關當局無法直接刪除他的博客,但是卻通過網絡防火牆屏蔽訪問,不讓國內的網民看到周曙光的博客文章。
周曙光:「對於網絡防火長城、他們的運作原則、規則和封殺原則是沒有明文法律規定的說。這個問題我也想知道答案,但是我目前沒有得到答案,不知道是問誰才好。所以我們可能會在近期內準備起訴中國電信或中國網通,質問他們為什麼屏蔽訪問我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