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律師公會稱扁律師言行查無不當

2008年12月05日台灣
【新唐人亞太電視台北綜合報導】律師鄭文龍,因為多次替羈押中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發表聲明,而遭到法務部向律師公會檢舉。5號上午,台北律師公會做出決議,認為鄭文龍只是維護陳水扁的言論自由,沒有干預到檢方偵查權的行使,其行為並無不當,因此不予處分。法務部晚間回應表示,台北律師公會對刑事訴訟法、言論自由與抗告標的有所誤會,法務部對結果「深表遺憾」。

律師鄭文龍,曾幫看守所內的陳前總統轉達10大禁食聲明,也曾對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海外密帳案的部分作法表示意見,發言是否過當,台北律師公會經過調查,認為鄭文龍並無不當。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尤伯祥:當陳前總統透過鄭文龍律師轉達他給他太太的情書,乃至於發表聲明,我想這個都站在他自衛自辯的權利上面,我認為是合理的。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林天財:被告陳前總統,所謂哀司法已死這個言論,是他個人對司法案件的意見跟評價,是屬於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範疇,

律師公會認為,羈押中的被告,除了本身涉及的實體案件外,其餘言論自由仍應受憲法保障。況且在面對擁有強大國家器的檢方時,律師的辯護權應予保障。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尤伯祥:一個律師如果因為執行職務,而必須要遭受到國家機關,動用追訴程序來對付他的話,我想 還有哪個律師敢盡力幫他的當事 人辯護呢?這是一個文明國家,一個法治國家最基本的原則。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劉志鵬:請台北地檢署完全尊重,台北律師公會所做,對鄭文龍律師不予懲戒的處分決定,

台北律師公會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也強調公會完全是基於通盤性的依法論法,就事論事,絕非為任一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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