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送居民大紅包消費券刺激經濟

2009年01月18日台灣
台灣政府星期日(1月18日)上午起開始向居民發放每人3600元新台幣的消費券,民眾排長隊在全台灣1萬4千多個發放點領取農歷新年前政府送給他們的大紅包,並在各地掀起了購物熱潮。

雖然消費券發放是早晨8時開始,但不少人提前就到發放點排隊。

每個台灣公民都可以得到3千6百元新台幣,折合人民幣為738元。可以得到消費券的台灣居民有:台灣戶籍的民眾及其外籍或大陸、港、澳配偶,還有2009年3月底前出生的嬰兒。

消費券以紅色信封裝裹,有民眾表示這是當局在新年前送的“紅包”。 42歲的家庭主婦蘇女士說:“很好呀,因為我可以省些辦年貨的花銷,太及時了”

另一位黃女士補充說:“它可以刺激消費,振興經濟”

消費券的發放也受到商家的歡迎。55歲的李先生開一家祖傳3代的干貨店 ,他說:“今天是第一天,我們看到大約每10個人中有1個是用消費券付賬的,基本上對我們是有幫助的”

根據規定,消費券必須在9月底前使用。9月後,注冊商業登記的商家可以持消費券從政府處換取現金。

消費券發放當日,各地購物中心、鬧市區呈現一派人潮擁擠、生意興隆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