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23日專電)台灣、美國、日本在世界貿易組織(WTO)聯手控告歐洲聯盟對資訊科技(IT)產品課關稅違法一案,WTO昨天組成相當於法庭的專家小組,訴訟將可正式展開。
這件台灣在WTO所提第一起交由專家小組調查的貿易糾紛,去年9月23日的爭端解決機構(DSB)會議即通過成立小組。接下來的小組成員選任,因原告被告雙方意見不同,一波三折,最後是由WTO祕書長拉米(Pascal Lamy)指定。
定案的三人小組成員是:瑞士駐巴西大使麥爾(Wilhelm Meier)、加拿大財政部助理副部長休斯(Valerie Hughes)、紐西蘭駐中國上海總領事館官員艾萬斯(David Evans)。麥爾擔任主席。
依據WTO爭端解決法制,決定成立小組後,由祕書處聽取訴訟各方意見,提出人選名單。各方都可反對,請祕書處重提,但為避免此過程無窮無盡,任一方可請求由祕書長指定。祕書長一旦指定,即不可反對。
小組成員選任過程中,被告國往往傾向拖延時間。這起案件,是由台、美、日請求拉米介入。
台灣駐WTO常任代表林義夫說,據了解實際上定案,這三位專家也是各方都可接受。
副常任代表魏可銘表示,先前祕書處所提名單,先後被否決了四次。台、美、日方面希望要有技術背景的小組成員,歐盟希望要有海關事務背景,歐盟並且希望全部都是法律專才。
據台灣常駐WTO代表團提供資料指出,定案的三人,麥爾有技術背景,另二人具法律背景。
小組組成後,近期就會召開會議訂定審理相關時程,訴訟各方也可提案要求程序裁定。
這起貿易紛爭是關於1996年複邊簽定的「資訊科技協定(ITA)」,依據協定,涵蓋的產品應為零關稅。
但歐盟自2006年起,以稅則附註等法規,將包括部分平面顯示器、具硬碟的機上盒及多功能事務機等新技術科技產品,以功能增強或有新功能、已超出ITA原同意範圍為由,視為家電產品,而改課以6%至14%不等的關稅,造成台、美、日廠商的損失。台灣尤以液晶顯示器產業受衝擊最大。
這件台灣在WTO所提第一起交由專家小組調查的貿易糾紛,去年9月23日的爭端解決機構(DSB)會議即通過成立小組。接下來的小組成員選任,因原告被告雙方意見不同,一波三折,最後是由WTO祕書長拉米(Pascal Lamy)指定。
定案的三人小組成員是:瑞士駐巴西大使麥爾(Wilhelm Meier)、加拿大財政部助理副部長休斯(Valerie Hughes)、紐西蘭駐中國上海總領事館官員艾萬斯(David Evans)。麥爾擔任主席。
依據WTO爭端解決法制,決定成立小組後,由祕書處聽取訴訟各方意見,提出人選名單。各方都可反對,請祕書處重提,但為避免此過程無窮無盡,任一方可請求由祕書長指定。祕書長一旦指定,即不可反對。
小組成員選任過程中,被告國往往傾向拖延時間。這起案件,是由台、美、日請求拉米介入。
台灣駐WTO常任代表林義夫說,據了解實際上定案,這三位專家也是各方都可接受。
副常任代表魏可銘表示,先前祕書處所提名單,先後被否決了四次。台、美、日方面希望要有技術背景的小組成員,歐盟希望要有海關事務背景,歐盟並且希望全部都是法律專才。
據台灣常駐WTO代表團提供資料指出,定案的三人,麥爾有技術背景,另二人具法律背景。
小組組成後,近期就會召開會議訂定審理相關時程,訴訟各方也可提案要求程序裁定。
這起貿易紛爭是關於1996年複邊簽定的「資訊科技協定(ITA)」,依據協定,涵蓋的產品應為零關稅。
但歐盟自2006年起,以稅則附註等法規,將包括部分平面顯示器、具硬碟的機上盒及多功能事務機等新技術科技產品,以功能增強或有新功能、已超出ITA原同意範圍為由,視為家電產品,而改課以6%至14%不等的關稅,造成台、美、日廠商的損失。台灣尤以液晶顯示器產業受衝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