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教學18年 印度一男子遭法院判解雇

2009年02月11日國際
【新唐人2009年2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郭傳信新德裡11日專電)印度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等法院原判,以不能有「婦人之仁」為由,判處印度公立高中一名擔任臨時代課老師至今整整18年的男子,僅具「臨時」之名,不應在學校繼續任教。

  儘管律師請求法庭憐憫西孟加拉省(West Bengal)高中生物學代課老師高許(Banibrata Ghosh)將因此失業,但最高法院審理法官卡特朱(Markandey Ka-tju)仍表示「於法無據,愛莫能助」。

  律師表示,高許是在1991年1 月獲得臨時代課半年的工作;後來又得到省政府教育局同意,延長到1992年6 月;到了期限,由於原任老師辭職,於是高許申報請求升任正式的全職老師。

  但校方不同意,於是高許於1992年8 月向高等法院投訴,請求仲裁准許升任正式教職。1992年12月高院開庭初審,法官做出臨時裁決,下令省政府教育局仍暫時聘用高許,直到進一步做出正式判決。

  律師表示,16年後,校方和高許都已忘了彼此之間還有官司存在;法院上個月卻宣佈再度開庭審理,這次是另一位法官仲裁,他宣佈取消高許的代課教職,並表示前任法官的裁決只是臨時性。

  高許立即託人央求高院另一組審判小組推翻這位法官的判決,能指示由省教育局重新任命高許。

  但省教育局不服,上週轉向最高法院上訴,並在今天贏得法官同意維持高院的原判決,解除高許的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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