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1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的羈押更裁庭,王令麟在法庭上哽咽訴說自己再遭羈押,已經造成商譽受損、債主討債,希望以增加早中晚報到來換取交保獲釋。
王令麟去年底因力霸東森掏空案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8年,由於案件尚未移審高等法院,仍繫屬北院,北院要求王令麟須依當初交保規定,每週三上午向台北地院報到。
今年1月21日王令麟報到時,北院依調查局情資認為王令麟打算偷渡,當庭將他再行羈押,創下判決後再羈押被告的首例,原先3億5000萬保釋金發還;1月23日合議庭再裁定王令麟自1月31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但台灣高等法院9日認為北院羈押裁定不完備,撤銷原裁定,要求北院更裁。
王令麟今天當庭表示,自從去年5月交保後,自己絕無逃亡念頭,對於員工幫忙他籌措保釋金,他除了感恩之外,在這些債務還沒有還清之前,「我怎麼能逃跑?」
王令麟說,他在交保期間還在牙醫診所補牙、植牙,甚至今年2月、4月都已預約好要植牙,這次再遭羈押,有很多借他保釋金的債主以為他要逃跑,已紛紛向他討債,造成他的商譽受損,他願意以增加早中晚到轄區派出所報到,換取交保免受羈押。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也以證人身分傳訊澎湖縣調查站主任胡心毅與前立委蔡豪。胡心毅表示,王令麟找蔡豪企圖偷渡的情資僅在預備階段,澎湖縣調查站也沒有立案,但這類預防性情資雖具體事證不足,但有急迫性,因而向上陳報;蔡豪則表示,5日胡心毅已向澎湖地檢署檢察長朱坤茂等人承認情資錯誤。
不過,胡心毅強調,他沒有承認情資有誤,只是說具體事證不足。台北地院合議庭傍晚開庭結束後將評議,決定是否羈押王令麟。
王令麟去年底因力霸東森掏空案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8年,由於案件尚未移審高等法院,仍繫屬北院,北院要求王令麟須依當初交保規定,每週三上午向台北地院報到。
今年1月21日王令麟報到時,北院依調查局情資認為王令麟打算偷渡,當庭將他再行羈押,創下判決後再羈押被告的首例,原先3億5000萬保釋金發還;1月23日合議庭再裁定王令麟自1月31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但台灣高等法院9日認為北院羈押裁定不完備,撤銷原裁定,要求北院更裁。
王令麟今天當庭表示,自從去年5月交保後,自己絕無逃亡念頭,對於員工幫忙他籌措保釋金,他除了感恩之外,在這些債務還沒有還清之前,「我怎麼能逃跑?」
王令麟說,他在交保期間還在牙醫診所補牙、植牙,甚至今年2月、4月都已預約好要植牙,這次再遭羈押,有很多借他保釋金的債主以為他要逃跑,已紛紛向他討債,造成他的商譽受損,他願意以增加早中晚到轄區派出所報到,換取交保免受羈押。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也以證人身分傳訊澎湖縣調查站主任胡心毅與前立委蔡豪。胡心毅表示,王令麟找蔡豪企圖偷渡的情資僅在預備階段,澎湖縣調查站也沒有立案,但這類預防性情資雖具體事證不足,但有急迫性,因而向上陳報;蔡豪則表示,5日胡心毅已向澎湖地檢署檢察長朱坤茂等人承認情資錯誤。
不過,胡心毅強調,他沒有承認情資有誤,只是說具體事證不足。台北地院合議庭傍晚開庭結束後將評議,決定是否羈押王令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