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水︰央視被燒穿的臉

2009年02月19日評論
新唐人2009年2月19日訊】央視大火愚民政策喪事變喜事

「HAPPYTOAST」為幸福和諧干杯,在舒服並吐血中消亡。

元宵節央視大火,原本估計損失只有數億元。最近幾天,從網民拍攝的大樓殘骸來看,除了主體水泥框架,跟經歷戰火摧毀的建築無異,媒體報導損失恐在10億元以上。暫時沒證據證明這是一次故意縱火案,但洶涌的民意對此並不介意,他們只想發泄對以央視為代表的新聞控制的不滿情緒。

在政治緊控社會,民意總是會在權力系統最為薄弱的部分得到最大釋放,這是對風險評估之後的選擇。對央視火災本身,我不想做過多闡釋,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現象。

央視不單單是一家全球最大的國營媒體,而且還是政府權力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這是它最為受眾詬病所在,也是它最為與眾不同之處。在央視精心選擇播放的繁多節目中,政府的面目總被有意無意地遮掩起來。其一,央視作為一家新聞機構,新聞資訊是以符合「政治正確「而被刻意選擇的,選擇的最高標準即為社會穩定和諧,而不在於新聞價值和民眾知情權——對不利於社會穩定和和諧的新聞事件不做報導,或僅做出片面報道,以打消可能引起的社會恐慌情緒,實施愚民政策;

其二,央視服從權力意識形態,僅僅成為權力的附庸。在政治權力體系中,央視僅是權力這個蜘蛛身體上發揮功能的一只足。央視權力一方面來自上級的指令和施予,另一方面來自行業特權和壟斷經營。這是央視背離新聞倫理的本質。

其三,媒體國營市場化運作的祕密。近10年前,廣電總局和新聞出版總署,即將全國媒體轉型為市場化運作,也就是說媒體所有權都屬於國家,嚴禁私人資本介入,媒體不再被國家財政撥款養活(少部分媒體至今仍被政府撥款養著)。然而,這些所謂國營媒體運作成本和盈利,都來自社會、企業的廣告投入。按理說,媒體是被社會和企業養活的,就該為社會和企業說話。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央視為代表的中國大陸媒體,拿社會的錢,卻只為政府服務。

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核心。一個多元自由社會,媒體必須向民間開放,也即私人可以注冊開辦報刊、電視台、電台和網站。政府意志或權力意志,無權干涉新聞媒體;媒體不必仰服權力,而政府和權力才是媒體監督和批評的最大對象。國家廣電總局屏蔽國際電視和廣播的中文信號,讓中國受眾不得不年復一年接受央視的政治洗腦,還有網絡封鎖,這其實是對老百姓文化權利的變相剝奪。

央視失火,警方或者具體說北京警方變得聰明許多,將責任推得乾乾淨淨。警方15日在新聞發布上聲稱,曾三次禁止央視元宵節放煙花,但央視不聽勸告。央視與警方,此次未沆瀣一氣,出乎意外。不知道這些啟發來自警察職業道德(如果有道德的話)的發現,還是民間對警察極度憎惡亟於修補形象。但這僅可作為參考消息,不能當真。最終未能終止火災發生,警方和消防部門就推托不了失察責任。

官方善於制造英雄,媒體順從然後慣於將天災人禍事件,只巧妙地抽離出「英雄」、「祥和」的那部分,大加贊美和報導,而災難真相卻被掩蓋,最重要是將人禍的責任者掩藏起來,尤其是涉及官員的時候。我們可以從假虎案、毒奶案、地震校捨倒塌和軍機墜毀,直至央視大火,都可發現相同的嫻熟操作手法。失火大樓辦公室主任僅被免職,是否追究刑事責任暫時不得而知,但是,大張旗鼓樹立英雄人物,皆大歡喜,這已經成為事實。喪事辦成喜事。中國人天生具有自欺欺人的表演才幹,100多年前,一個西方傳教士就得出這個結論。
罹難消防員享受烈士、八寶山高規格喪葬待遇,無可厚非,但問題在於,祭奠消防員與處罰大火責任,這是兩碼事,用一種事實掩蓋另一種事實,就非常丑惡了。而官方和媒體最喜歡如此偷梁換柱,蒙蔽百姓。每次都如此以瑜掩瑕,這個社會豈能不和諧。

查究火災司法責任本是第一要務,但能找到官方慣常的大事化小的處理手法。「社會和諧和穩定」的魔咒被玩弄到爐火純青的高度,那就要質疑這個和諧穩定維持的是誰的最大利益。「政治正確」往往要的是老百姓的命,絲毫不傷權力者自己。四川地震直升機救災墜毀,機上11個災民喪生,他們才是主體,但是他們的名字、政府如何賠償,至今無人知道。而駕駛員和3個隨機警察,均享受烈士待遇,得到高調宣傳,可謂人禍硬生生被打造成了英雄主義贊歌。如果罹難的11名災民得到合理補償,也算是有點人道主義,起碼顯示生命的平等,實則不然。美國911之後,那些現場喪生的非法移民,也獲得百萬美元的政府賠償。而且通過媒體報道,被人們記住他們的姓名和事跡。

央視火災處理方式跟毒奶如出一轍。20多家毒奶企業的罪責,讓三鹿及其董事長獨家承擔,其他人逍遙法外,效果惡劣。這不今年蒙牛又在肆無忌憚亂搞了,蒙牛生產的特侖甦牛奶含有OMP及IGF-1非法物質,牛根生2008年年底還被三亞市政府評選為「品牌中國30年30人」之一。權力者縱容和社會和諧魔咒,使得他才敢一再挑戰食品安全法和消費者,惡果卻要老百姓吞噬。

央視元宵節施放煙花價值百萬元,若不是火災,沒人知道竟然花費如此巨款,只圖過個眼癮;多少山區小孩連學都上不起,北方大旱,莊稼死亡,人畜飲水困難。罪惡的央視,罪惡的國家。法律不被信仰,貧困不得救濟,災難就會重演。

央視是一個鮮活的靠行政特權和新聞壟斷發財的暴發戶,靠炫耀證明他們是媒體老大。煙花和大火,象征著央視自我膨脹的不能承受之輕。施放百萬元煙花,肯定不是這個小辦公室主任可以拍板定奪的,第一時間先把他拉出來當第一替罪羊,堵住民間之口,接下來恐怕就輪到犧牲施放煙花的技術人員了。

有個參考證據,今年春晚導演郎昆接受南方周末記者專訪時坦承︰晚會節目的最終決定權在廣電總局和中宣部,導演組和央視權限有限。這是一句大實話。但是,央視購買、施放煙花難道台長會不知情?難道還要如上兩家主管部門批準?最為諷刺的是,央視台長今天在八寶山出席了消防員葬禮。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犧牲消防員妻子要求加入武警繼承丈夫的遺志。據報導,這位妻子在某家醫院做臨時護士。她值得十萬份同情。政府的高調稱號和葬禮,讓家屬無從開口提出高額賠償,所以以這種政治語言提出委婉要求,被綁架的無奈。中國人天生都是政治家。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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