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地上權使用年限擬延長至90年

2009年02月20日台灣
【新唐人2009年2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9日電)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今年將推出26件設定地上權的國有地招標,國產局長張佩智表示,以往設定地上權的時間為50年,正研議可視區域、使用分區等因素,彈性調整,最長可放寬至90年。

張佩智指出,權利金的部分,也考慮從市價的5成、降到3成或4成,最快下半年就可以實施。

至於為何是延長至90年?張佩智表示,香港的國有地使用權是99年、中國大陸是90年,國產局要修改辦法,從原本的50年彈性延長、最長可以延到90年,視個案而定,住宅區可能用得久一點,但精華區可能維持原本的50年。

國產局今年將推出的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招標,除已公告外,尚有兩筆值得注意,包括位於龍江路與長春路口,鄰近台北大學的商業區,面積約382坪,預估權利金底價為新台幣6億3000多萬元及位於羅斯福路與潮州街口,鄰近古亭捷運站的住宅區,面積約773坪,預估權利金底價為2億64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