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24日訊】星期一,雲南普洱市江城縣曲水鄉有農民稱當地農民因為地權糾紛,和政府以及涉及徵地的橡膠公司發生衝突,目前已有大量武警公安介入。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雲南普洱市江城縣曲水鄉農民因為地權糾紛,和政府以及涉及徵地的橡膠公司發生衝突,農民白阿列寫信敘述事件詳情,白阿列在信中表示,江城縣曲水鄉農民和江城鑫元橡膠公司因為地權紛爭,引發衝突。當地政府已經派出大量武警公安,分佈在曲水鄉一帶,氣氛緊張。白阿列在信中說,這些土地是政府和橡膠公司通過欺騙的手段,用極低的價格從農民手裡購得的。
據報導,雲南「昆滇E吧」網站的BBS上有一個題為「一群農民的求助」的帖子,帖子的內容和白阿列的來信基本相同。這些網民表示,江城鑫元橡膠公司於 1998年成立,佔用當地農民土地多達25萬畝,到今天沒有一個合理的說法。雖然他們一直上訪,可縣政府市政府不但不受理,這幾天還派工作組到水曲鄉,動 員農民簽署合同。
記者沒能聯繫到白阿列本人,致電江城鑫元橡膠公司,電話也無人接聽。不過,江城縣曲水鄉派出所的張所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當地農民確實因為地權紛爭和政府以及橡膠公司發生了矛盾。
白阿列在信中還說,有村民因為抗議徵地被當地派出所抓走,嚴刑拷打,回家不久就命喪黃泉。對此,曲水鄉派出所張所長予以堅決否定。「沒有,沒有,他瞎說。」
採訪到一半時,張所長忽然說外面發生情況,他要去解決問題了。
張所長:「我們要出警了。」
記者:「你們現在就要出警了?為什麼要出警?」
張所長:「他們有幾個小娃娃打架。」
據了解,廣州維權人士、法律工作者唐荊陵認為,中國農民的土地是集體擁有的,對外簽約也大都以「村集體」或「經濟合作社」的名義簽署。但中國法律明確規定,在一些重大的問題上,村民作為個體有權通過民主決策來決定是否簽約。
「像雲南地區可能都有這樣的案例,就是說當初的確有簽約,但這個簽約可能在履行相關的民主程序方面是有問題的,可能有瑕疵,或者有時候可能是用欺騙和賄買的手段做的。現在土地價格發生了很大的改變,而農民的生活本身越來越差的情況下,它就會變成糾紛了。」
對於當地農名用抗議的方法來表達不滿情緒,廣西北海律師楊在新表示,他並不贊同。他說,農民應該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
「應該肯定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嘛,如果在法律──過了,可以通過信訪嘛。」
廣州維權人士、法律工作者唐荊陵則認為,如果純粹依靠法律手段可以解決問題的話,各地就不會發生那麼多諸如此類的衝突事件。
「如果法律手段可行的話,那麼到法院去判決一下不就解決了?但是,實際上,他是很難去判決的,法院很多都不受理這樣的案件。如果他在維權的時候,被公司的人打傷的話,甚至去報警,警方也不處理。往往是這樣的事情居多。」
據悉,2008年7月19日,雲南省普洱市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的膠農,也因為合同糾紛,和當地橡膠公司發生衝突。警方介入後,最終演變成暴力事件,多名村民受傷,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雲南普洱市江城縣曲水鄉農民因為地權糾紛,和政府以及涉及徵地的橡膠公司發生衝突,農民白阿列寫信敘述事件詳情,白阿列在信中表示,江城縣曲水鄉農民和江城鑫元橡膠公司因為地權紛爭,引發衝突。當地政府已經派出大量武警公安,分佈在曲水鄉一帶,氣氛緊張。白阿列在信中說,這些土地是政府和橡膠公司通過欺騙的手段,用極低的價格從農民手裡購得的。
據報導,雲南「昆滇E吧」網站的BBS上有一個題為「一群農民的求助」的帖子,帖子的內容和白阿列的來信基本相同。這些網民表示,江城鑫元橡膠公司於 1998年成立,佔用當地農民土地多達25萬畝,到今天沒有一個合理的說法。雖然他們一直上訪,可縣政府市政府不但不受理,這幾天還派工作組到水曲鄉,動 員農民簽署合同。
記者沒能聯繫到白阿列本人,致電江城鑫元橡膠公司,電話也無人接聽。不過,江城縣曲水鄉派出所的張所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當地農民確實因為地權紛爭和政府以及橡膠公司發生了矛盾。
白阿列在信中還說,有村民因為抗議徵地被當地派出所抓走,嚴刑拷打,回家不久就命喪黃泉。對此,曲水鄉派出所張所長予以堅決否定。「沒有,沒有,他瞎說。」
採訪到一半時,張所長忽然說外面發生情況,他要去解決問題了。
張所長:「我們要出警了。」
記者:「你們現在就要出警了?為什麼要出警?」
張所長:「他們有幾個小娃娃打架。」
據了解,廣州維權人士、法律工作者唐荊陵認為,中國農民的土地是集體擁有的,對外簽約也大都以「村集體」或「經濟合作社」的名義簽署。但中國法律明確規定,在一些重大的問題上,村民作為個體有權通過民主決策來決定是否簽約。
「像雲南地區可能都有這樣的案例,就是說當初的確有簽約,但這個簽約可能在履行相關的民主程序方面是有問題的,可能有瑕疵,或者有時候可能是用欺騙和賄買的手段做的。現在土地價格發生了很大的改變,而農民的生活本身越來越差的情況下,它就會變成糾紛了。」
對於當地農名用抗議的方法來表達不滿情緒,廣西北海律師楊在新表示,他並不贊同。他說,農民應該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
「應該肯定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嘛,如果在法律──過了,可以通過信訪嘛。」
廣州維權人士、法律工作者唐荊陵則認為,如果純粹依靠法律手段可以解決問題的話,各地就不會發生那麼多諸如此類的衝突事件。
「如果法律手段可行的話,那麼到法院去判決一下不就解決了?但是,實際上,他是很難去判決的,法院很多都不受理這樣的案件。如果他在維權的時候,被公司的人打傷的話,甚至去報警,警方也不處理。往往是這樣的事情居多。」
據悉,2008年7月19日,雲南省普洱市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的膠農,也因為合同糾紛,和當地橡膠公司發生衝突。警方介入後,最終演變成暴力事件,多名村民受傷,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