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馬總統肅貪決心 法務部提17項具體作為

2009年04月08日台灣
【新唐人2009年4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8日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今天晚間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於總統馬英九今天宣示政府全力肅貪防弊決心,法務部明天將把《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送行政院審查,並提出17項具體作為。

馬總統今天召開記者會,宣示政府全力肅貪防弊決心,強烈要求弊案不分藍綠、不分官階高低都要徹查,並限期行政和司法部門於3個月內,就重大弊案提出檢討報告。

黃世銘表示,法務部除了明天將把《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送行政院審查外,爾後每次召開中央廉政委員會,每次將至少安排2至3個部會就各該部會的廉政評估及改革措施做專題報告;並於第三次中央廉政委員會議,提報重大弊案檢討報告及制度上改進方案。

他說,依照馬總統指示,法務部已經促使全國23縣市政府成立廉政會報,遴聘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會報委員,定期召開會議,提供廉政改革建言,結合民間社會力量,共同合作預防及打擊貪腐。

法務部並通函所有政風機關,對不須申報財產的公務員,調查如有證據顯示其生活與消費顯超過其薪資收入者,各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陳報法務部核可後,指定這些公務員申報財產,如果有隱匿財產故意申報不實者,依法可以處以最高新台幣400萬元罰鍰;並將積極宣導財產來源不明罪,使公務員不敢以身試法。

黃世銘指出,法務部將持續貫徹「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杜絕不當請託關說、飲宴應酬及收受餽贈;並研修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瀆職罪章,建立合理可行的刑事處罰制度。

此外,法務部也已經委外研究「促進企業建立防貪機制之策略」,預計於今年5月30日完成期末報告,提出企業反貪的具體策略;並將儘速提報「設置廉政專責機構可行性及必要性之研究報告」。針對打擊重大貪瀆及財經犯罪,法務部也將召開高層檢、警、調、政風、財經部會聯繫會議,並向民眾宣導檢舉貪瀆有高額獎金,鼓勵民眾檢舉。

法務部將要求各檢察機關偵辦重大弊案,應集中人力、物力儘速偵結,貫徹偵查不公開,確保筆錄記載的正確性與偵查品質。檢察官在偵查中的貪瀆案件被告,如果發現其有來源不明財產,應要求提出說明,並注意查扣犯罪所得財物,讓被告不得享有犯罪利得。

對於公務員遭到檢察官提起公訴,法務部也要求檢察機關應即時將起訴書送交所屬行政機關依法處置,如果被起訴的公務員職等在簡任十職等以上者,應一併送監察院;如果是企業掏空或金融不法事件,則送請經濟部或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處理。

至於公務員涉嫌貪瀆,經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確定,或是法院判決無罪確定,但是其中涉有行政疏失者,法務部要求檢察機關仍應責成服務機關嚴格追究行政責任。

法務部也將積極與他國簽訂司法互助及引渡協定,或是與他國建立合作關係,以維護司法威信及國家形象。

黃世銘說,請各界給司法機關純淨的辦案空間,對於偵審中的案件若有疑義,務必先行查證並公正客觀報導,勿誤導視聽、傷害他人之名譽,損害司法的威信。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