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24日訊】河北基本農田正在被強行徵收的村民向本台投訴征地過程違規,土地補償款極低的情況,他們呼籲有關部門貫徹國家政策,監督征地亂象。
據《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報道,河北省定興縣李家莊村過百畝基本農田被當地政府作工業開發用途出售。數十戶農家的口糧田正在被填平,他們反映這一征地工程沒有經過正式的公告及聽證,一次性土地補償三萬元一畝的價錢,也低過國家最低標準以及沒有商討的餘地,而在他們未曾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四月以來,當局已經強行銷毀了農田上的建築和附著物。村民胡先生告訴記者:“在征地之前沒有公式公告,按國家規定工業征地120塊錢一平方,合八萬塊一畝,他們只給三萬。現在沒有簽字的還有十多戶,磚已經壘起來了,前幾天把我們的果樹也壓了。 ”
視頻:河北農村違規征地(定興縣李家莊村民提供本台發表)
從村民發來的視頻可見,不久前還種滿果樹的農田已經成為荒地,被圍上了圍牆。記者週四致電該村村委會,電話無法接通。
據二月中居委會通知此次徵用的近八公頃土地將用與興建省重點專案步長天浩藥業的廠房。當地另一名署名柯望的村民在網上發表了一封公開信求助說:我不知道您征地的費用是多少?可村幹部給我們的補償每畝3萬元就徹底買去了我們的口糧。我們現在是無路可退無路可走,我們的飯碗、我們子孫的飯碗被您的3萬元重金無情的打碎了。
胡先生說:“這塊7.76公頃占完了以後,北面還有一塊差不多大的、村口還有一塊,也在規劃之內,一兩年也要征了。整個村就基本都沒地了。”
同樣在河北滄州市工業開發區以國家開發的名義不斷徵地也在繼續擴大,村民吳先生說,開發區管委會 ,村民沒有看到賣地相關合約和涉及金額,只知道他們至今拿到手的補償款不足兩萬元:“現在還在往東征,這兩天還見它在挖。不聽你的不跟你講道理,地就跟他們家的一樣,說征哪塊就哪塊。我們聽開發商說一畝地給不少錢,但不知道這些錢到哪去了,為什麼到老百姓手裡怎麼只有一萬多。現在老百姓面臨無地了,吃喝也吃不上了。”
滄州市從03年開始的開發區征地運動佔用了四條村莊數千畝土地,征地程式不公開透明,村民沒有反對權,上訪、上告多年也沒有結果,吳先生說:“現在四五個村莊的地都征得差不多了,肯定是違規,我們這裡也有人告過,但根本打不贏這種官司;上訪的也有,不知他們怎麼擺平上面,告完了撫平撫平就算了。”
據大陸媒體報導,在週三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民政部部長李學舉受國務院委託報告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時稱,將適當提高征地補償標準。而對於目前普遍得到征地補償不足土地出售價格幾十分之一的農民,到底怎樣的提高才算“適當”呢?
據《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報道,河北省定興縣李家莊村過百畝基本農田被當地政府作工業開發用途出售。數十戶農家的口糧田正在被填平,他們反映這一征地工程沒有經過正式的公告及聽證,一次性土地補償三萬元一畝的價錢,也低過國家最低標準以及沒有商討的餘地,而在他們未曾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四月以來,當局已經強行銷毀了農田上的建築和附著物。村民胡先生告訴記者:“在征地之前沒有公式公告,按國家規定工業征地120塊錢一平方,合八萬塊一畝,他們只給三萬。現在沒有簽字的還有十多戶,磚已經壘起來了,前幾天把我們的果樹也壓了。 ”
視頻:河北農村違規征地(定興縣李家莊村民提供本台發表)
從村民發來的視頻可見,不久前還種滿果樹的農田已經成為荒地,被圍上了圍牆。記者週四致電該村村委會,電話無法接通。
據二月中居委會通知此次徵用的近八公頃土地將用與興建省重點專案步長天浩藥業的廠房。當地另一名署名柯望的村民在網上發表了一封公開信求助說:我不知道您征地的費用是多少?可村幹部給我們的補償每畝3萬元就徹底買去了我們的口糧。我們現在是無路可退無路可走,我們的飯碗、我們子孫的飯碗被您的3萬元重金無情的打碎了。
胡先生說:“這塊7.76公頃占完了以後,北面還有一塊差不多大的、村口還有一塊,也在規劃之內,一兩年也要征了。整個村就基本都沒地了。”
同樣在河北滄州市工業開發區以國家開發的名義不斷徵地也在繼續擴大,村民吳先生說,開發區管委會 ,村民沒有看到賣地相關合約和涉及金額,只知道他們至今拿到手的補償款不足兩萬元:“現在還在往東征,這兩天還見它在挖。不聽你的不跟你講道理,地就跟他們家的一樣,說征哪塊就哪塊。我們聽開發商說一畝地給不少錢,但不知道這些錢到哪去了,為什麼到老百姓手裡怎麼只有一萬多。現在老百姓面臨無地了,吃喝也吃不上了。”
滄州市從03年開始的開發區征地運動佔用了四條村莊數千畝土地,征地程式不公開透明,村民沒有反對權,上訪、上告多年也沒有結果,吳先生說:“現在四五個村莊的地都征得差不多了,肯定是違規,我們這裡也有人告過,但根本打不贏這種官司;上訪的也有,不知他們怎麼擺平上面,告完了撫平撫平就算了。”
據大陸媒體報導,在週三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民政部部長李學舉受國務院委託報告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時稱,將適當提高征地補償標準。而對於目前普遍得到征地補償不足土地出售價格幾十分之一的農民,到底怎樣的提高才算“適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