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學墨美加欲取消契約 應注意賠償規範

2009年05月01日台灣
【新唐人2009年5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日電)台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表示,因應流感,墨西哥旅遊警示列為紅色(不宜前往),美加亦列為黃色(須留意),提醒近期前往遊學者若要解約,應注意定型化契約相關賠償規範。

  接近夏季,遊學潮高峰亦近。消保會組長邱惠美指出,因應H1N1新流感,墨西哥旅遊警示列為紅色,建議避免前往外,提醒原訂參團海外旅遊學習者,亦得以適用海外旅遊學習(遊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 8條之1第1項規定。

她說,這項規定指出,「於旅遊學習行程開始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致不能開始契約所約定之行程時,雙方均得解除契約,並請求乙方(遊學業者)返還旅遊學習費用扣除其行政費用後之餘款」;即遊學服務業者於扣除行政費用後,應將剩餘款項退還遊學消費者。

其次是美國及加拿大已列為黃色警示。她指出,消費者若要解約,可適用海外旅遊學習(遊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8條規定。

她說,於出發前31天通知解約的消費者,只需賠償旅遊學習費用的10%;若是出發前21到30天通知,則要賠償20%;若出發前2到20天通知,賠償30%;若是出發前1天通知,則須賠償50%;當天才通知解約者,要賠償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