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涉集體貪瀆 3名前分局長被彈劾

2009年05月12日台灣
【新唐人2009年5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2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前北縣永和分局長蔡榮源、前三峽分局長蔡一峰、前嘉義市第一分局長楊文益管理不力,不但所屬員警涉入集體貪瀆等案,蔡榮源甚至包庇賭場及收賄,今天通過彈劾。

  提案彈劾的監察委員葛永光、李復甸及彈劾審查會主席劉玉山下午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彈劾案由。

彈劾案文指出,現任苗栗縣警察局警務參蔡榮源在永和分局長任內,本人及分局6名員警涉及收賄、喝花酒、包庇賭場等違法失職行為,蔡榮源收受賭場賄賂新台幣77萬元,永和分局員警集體收受賭場賄賂1311萬元;事發後,蔡榮源被調任三重分局長,不久又發生擅離職守,未到場指揮督導北部地區萬安29號演習勤務。

彈劾案文表示,現任基隆市警局警務參蔡一峰在三峽分局長任內,未善盡指揮、監督、考核責任,所屬員警22人有收賄、勒索等情事;另外,楊文益在嘉義市第一分局長任內,其所屬分局偵查隊及派出所員警將警察查察行動洩露給酒店業者、連續賭博、接受轄內特種行業飲酒招待等情事。李復甸形容,調查這3位被彈劾人過程發現,警察貪瀆情況「已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監委認為,這3名分局長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有公務員懲戒法應懲戒的事由,所以依規定提出彈劾,移請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葛永光指出,這起警察風紀案是第四屆監委就任後、首次院會決議列為重大調查案件之一,今天審查會13個委員,分別以12票、10票、11票通過蔡榮源、蔡一峰、楊文益的彈劾案,這是相當高的票數,代表監委對端正警察風紀的共識及決心。

葛永光說,此案是由監院幕僚從報章雜誌收集相關資料,監委進行調查發現確有問題,通過彈劾案,希望警察當局有所警惕並整頓警察風紀,將來監察院還會對警政署、台北縣警局、嘉義市警局提出糾正案,督促其改善,至於其他相關涉案警察人員,也希望警政署內部自行檢討、議處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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