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28日訊】 上萬農民強烈向全社會人士求助維權之路
我們是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曉澳鎮道澳村村民推選的代表,連江縣海峽西岸水產品加工基地建設項目主體就座落在我村。本來該項目的建設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我們全體村民非常擁護,但連江縣、曉澳鎮兩級政府在該項目的征地過程中違法操作,侵佔、破壞基本農田170畝、養殖農用地1200畝,還拉傷一名制止違法侵佔土地的老人、關押了三名向上級反映情況的群眾,嚴重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侵害了農民的權益,逼得村民沒有活路了,不得向您們反映:
一、強行徵用我村下洋基本農田170畝,拉傷我村出面制止的80多歲的老人林柏城。
我村位於閩江口北岸,與馬祖島對峙,三面環山,一面臨海,總人口7000多人,村民歷來以養殖為主,以農為輔,祖輩在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了1030多年。
2008年3月11日上午,為鋪海峽西岸水產品加工基地的攤子,樹個別領導人的政績,在沒有辦理相關征地手續、村民沒有拿到一分錢補償的情況下,縣、鎮幹部及公安、邊防派出所五十餘人攜帶手槍、手銬、電棍,並叫來急救車,開來推土機多部,全副武裝,有計劃、有陰謀地大肆強壓道澳村民,強征基本農田。為了保衛土地不受非法侵佔,道澳村兩千多村民出來據理力爭,為阻止推土機破壞農田,幾名婦女爬上推土機,但卻被公安人員強行推下。其中一位八十幾歲的老人林柏城,也被公安人員推倒在地,當場暈倒,不省人事幾個小時。肇事者慘無人道、不理不睬,在急救車還在場的情況下,竟不把老人送往醫院急救,而是任由老人躺在烈日下暴曬幾個小時。幾千民眾忍無可忍,鄉老和家屬義憤之下,連夜把受傷老人運到福建省委門口要求省委調查此案,並要求診治林柏城老人。經省委領導指令,縣、鎮領導才負責請醫治療。經檢查,老人身上多處骨折,並伴有腦震盪,治療未見成效,至今還住在福建醫科大學附一醫院,縣、鎮幹部不再過問。老人家屬多次向鎮、縣政府反映,要求對老人負責,反遭威脅,揚言要報復出面的親屬。
在道澳村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沒有徵用清楚的情況下,連江縣國土資源局就以“國有建設用地”的名義公開掛牌轉讓,道澳村下洋農田保護區一百七十多畝良田,被縣、鎮級政府以每畝66萬的價格掛牌出賣給投資商。
二、違法把我村歷經艱難圍成的、經營了幾十年的1200畝墾區當成海域申報,批給兩個不存在的公司使用。
連江縣、曉澳鎮兩級政府弄虛作假,把該塊農用土地當成海域違法申報給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批給連江縣青龍公司、新閩江口公司作填海造地用。這塊地是我村使用了幾十年的圍墾區土地,該地塊在1952年土地改革時就曾以養殖用灘塗確權給該村村民,1958年人民公社化運動時又收歸集體所有﹔1978年4月6 日,為跟上學大寨的形勢,擴大耕地面積,改變缺糧面貌,經連江縣革委會呈報,寧德地區革委會批復同意了在該地塊進行圍海造田工程,並按民辦公助原則,補助了部分材料費。工程幾度破立,1987年5月徹底峻工,道澳村村民受益良多。起初該圍墾區是為增加糧食產量作為耕地使用的,後糧食銷售放開後,村民覺得了圍墾區作為水產養殖經濟效益更高,就對圍墾區土地及堤壩作了改造,變成了至今仍在使用的養殖用農用土地。墾區堤壩巍峨,標高8米,護圍著1200畝土地,任憑風大浪急,堤內安然無事,不受潮汐的影響,水患不再,再大的海潮其******線也越不過這個堤壩,怎麼能說這片土地為海域?把該地塊作為“海域”批准給他人使用,簡直匪夷所思!一道紙面文件,大筆一揮,難道就能把桑田變成滄海?自去年以來,當地縣、鎮政府用高壓手段,不讓村民到自己的墾區從事蟶苗養殖生產,往年該墾區的產值,一年高達四百萬元,現全村沒有這筆收入,又因地少人多,群眾收大幅下降,許多人生活發生了困難,村民合法利益受到了嚴重的侵害!
青龍公司早就更換了名稱,但該公司仍然拿老的營業執照去申請海域使用權﹔新閩江口公司在申請海域使用權之前已被吊銷營業執照。海域使用權證批給了兩個子虛烏有的公司。虛無的公司也有實際利益,唯獨當地村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變成海洋了沒人管。
在審批過程中,存在嚴重的違法現象。法律規定省級政府只有50公頃以下海域的審批權,超過50公頃的要國務院批准。為規避該規定,連江縣、曉澳鎮政府把該塊他們稱之為“海域”(總共70公頃左右)的農用地化零,分成兩塊申請批給兩個不存在的公司,然後由連江縣海峽西岸水產品加工基地建設公司在2007年 12月19日夥同曉沃鎮、道沃村個別幹部,未經任何征地審批,也沒有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私自簽定了一份《道沃千畝墾區徵用補償合同》,違法接管所謂的“海域使用權”,廢止了以上兩個公司的海域使用權,意圖實現“為整”的目的。
三、非法關押三名村民。2008年12月23日下午2點許,我村村民林水仙(女,53歲)上山割草,誰知在山路上被多名邊防民警抓走。晚上5點多,家裡人發現其還沒回家,就召集親戚和朋友上山尋找,直到晚上八點也找不到,家人只好拔打"110"報警。連江縣公安局接警後,說人是被公安局抓走的,己被送往連江看守所關押。第二天早上,林水仙家屬立刻前往縣公安局了解情況,曉澳邊防派出所派來2名干警將"連江縣公安局拘留通知書"送達到家屬手中。其內容是以林水仙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為由予以刑事拘留。這又讓林水仙家屬感到莫名其妙。兩名干警解釋說:事情發生在2008年12月11日,林水仙將一名干警手中扛著的攝像機摔壞。干警這麼一說,然而更是讓人氣憤。
事實的經過是這樣的:2008年12月11日,連江縣、曉澳鎮、兩級政府帶來防暴隊、邊防民警約有100多人,以在墾區邊做公路名義,慾破壞我村一百多年歷史的媽祖廟和一棵幾百年稀有品種古樹及大榕樹各一棵。村民在場感到非常氣憤,都在批評縣政府使用如此手段,真是無法無天。剛好林水仙等幾個人到媽祖廟燒香,燒完香後她們也站在廟門口和眾人一起觀看。誰知被縣領導知道林水仙是參加去國務院上訪人員名單中的一位,就叫來一名邊防干警扛著一臺攝像機拍攝林水仙,攝像機距離林水仙臉部只有10公分左右。林水仙認為侵犯個人肖像權,於是手輕輕的把攝像機移開,而此時,可笑的事情發生了,這名干警居然將攝像機放在地上,人也躺下。許多村民和老人見況指說這名干警臉皮真厚,一名二十幾歲干警能做出這樣耍無賴事情。而縣政府幹部說林水仙打人立刻叫來幾十名干警圍捕林水仙,老人們看到情況不妙,就上前指責縣幹部如此沒有不講法律後才免被捉。之後沒過多久,這名干警自己從地上趴起來,又從地上拿起攝像機連續近距離拍攝部分村民,攝像機還能用的好好的。事情已經過了十幾天,邊防所幹警居然在林水仙上山割草路中抓捕。說攝像機摔壞,價值5000元人民幣,構成毀壞財物,要刑事拘留,這實在太離奇了。分明是報復"告狀"人員。
據上所述,曉澳邊防所無故抓人,抓人後沒有通知家屬,又以莫明奇妙的罪名扣在林水仙的頭上,而且聲稱只要村民放棄向上級告狀,就可放了林水仙。當地政府甚至還揚言要抓村民推選的幾名代表,以壓服村民。
果不其然,2009年2月25日、2月26日兩天當地縣、鎮政府在對係爭地塊沒有辦理征地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又組織了公安民警、政府工作人員、社會閑雜人員一百多人,開了推土機、卡車七、八輛來道澳墾區填土施工,當地群眾一千多人,甚至八十歲的老太太,都去制止當地政府的不法行為,差點發生大規模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當地政府在填土不法行為被制止後,見不能繼續強征該道澳墾區,就在縣裡成立了所謂的專案組,用來對付“鬧事”的群眾。於是當地村民又有兩人被公安機關抓走了。2009年2月26日,道澳村民林明開開著自己的三輪摩託車前往隔壁的村,結果在路上被公安民警抓走。後被告知林明開因“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15 天。更為可笑的是,當林明開被行政拘留滿15天後,家屬前往連江縣拘留所接人的時候,卻被告知林明開已被以“妨礙公務”為由被移到連江縣看守所刑事拘留了。事實是2月25日那天林明開去叫了村裡的人前往阻止連江縣的強制填埋行為,成了當地縣政府眼中的“刺頭”,也成為公安局抓捕的對像。連江縣真是“慾加之罪,何患無辭”。2009年4月8日早晨,村民鄭珍秀(女,55歲)被人用“地裡秧苗棚被風吹壞了”為由誘到村外,被等候在路上的當地公安民警帶上車抓走,理由是“擾亂社會治安”,但實際上是政府有關官員嫌鄭珍秀積極告狀礙了他們的事,而且人抓了也不給家屬通知。家屬以為被人綁架,到處找人。以上兩人當公安機關至今拒不放人,也不履行正常的法律手續,形同黑社會擄人勒索,聲稱只要村民不去告狀,就放了這兩人。
另外當地有關官員通過社會上的一些人放出話來,要繼續抓人,壓服老百姓,然後在今年五月份繼續施工填土,強征該地塊。
綜上,建設水產品加工基地招商引資項目,我們村民是支持的,但要依辦事。我們強烈要求:征地要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徵用,按國家規定的標準補償,我們沒有非份要求,只希望能依法辦事。要求公安機關對逮捕道澳村民的行為做出合理的解釋,並向被無辜被關的村民道歉,要賠償誤工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對打人的肇事者要追究責任,並支付傷者醫藥費及誤工費。
希望各位領導主持公道,派員下到福建省實地調查處理此事,以維護法律正常秩序,保護農民合法利益。切盼!
致禮!
道沃村民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我們是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曉澳鎮道澳村村民推選的代表,連江縣海峽西岸水產品加工基地建設項目主體就座落在我村。本來該項目的建設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我們全體村民非常擁護,但連江縣、曉澳鎮兩級政府在該項目的征地過程中違法操作,侵佔、破壞基本農田170畝、養殖農用地1200畝,還拉傷一名制止違法侵佔土地的老人、關押了三名向上級反映情況的群眾,嚴重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侵害了農民的權益,逼得村民沒有活路了,不得向您們反映:
一、強行徵用我村下洋基本農田170畝,拉傷我村出面制止的80多歲的老人林柏城。
我村位於閩江口北岸,與馬祖島對峙,三面環山,一面臨海,總人口7000多人,村民歷來以養殖為主,以農為輔,祖輩在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了1030多年。
2008年3月11日上午,為鋪海峽西岸水產品加工基地的攤子,樹個別領導人的政績,在沒有辦理相關征地手續、村民沒有拿到一分錢補償的情況下,縣、鎮幹部及公安、邊防派出所五十餘人攜帶手槍、手銬、電棍,並叫來急救車,開來推土機多部,全副武裝,有計劃、有陰謀地大肆強壓道澳村民,強征基本農田。為了保衛土地不受非法侵佔,道澳村兩千多村民出來據理力爭,為阻止推土機破壞農田,幾名婦女爬上推土機,但卻被公安人員強行推下。其中一位八十幾歲的老人林柏城,也被公安人員推倒在地,當場暈倒,不省人事幾個小時。肇事者慘無人道、不理不睬,在急救車還在場的情況下,竟不把老人送往醫院急救,而是任由老人躺在烈日下暴曬幾個小時。幾千民眾忍無可忍,鄉老和家屬義憤之下,連夜把受傷老人運到福建省委門口要求省委調查此案,並要求診治林柏城老人。經省委領導指令,縣、鎮領導才負責請醫治療。經檢查,老人身上多處骨折,並伴有腦震盪,治療未見成效,至今還住在福建醫科大學附一醫院,縣、鎮幹部不再過問。老人家屬多次向鎮、縣政府反映,要求對老人負責,反遭威脅,揚言要報復出面的親屬。
在道澳村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沒有徵用清楚的情況下,連江縣國土資源局就以“國有建設用地”的名義公開掛牌轉讓,道澳村下洋農田保護區一百七十多畝良田,被縣、鎮級政府以每畝66萬的價格掛牌出賣給投資商。
二、違法把我村歷經艱難圍成的、經營了幾十年的1200畝墾區當成海域申報,批給兩個不存在的公司使用。
連江縣、曉澳鎮兩級政府弄虛作假,把該塊農用土地當成海域違法申報給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批給連江縣青龍公司、新閩江口公司作填海造地用。這塊地是我村使用了幾十年的圍墾區土地,該地塊在1952年土地改革時就曾以養殖用灘塗確權給該村村民,1958年人民公社化運動時又收歸集體所有﹔1978年4月6 日,為跟上學大寨的形勢,擴大耕地面積,改變缺糧面貌,經連江縣革委會呈報,寧德地區革委會批復同意了在該地塊進行圍海造田工程,並按民辦公助原則,補助了部分材料費。工程幾度破立,1987年5月徹底峻工,道澳村村民受益良多。起初該圍墾區是為增加糧食產量作為耕地使用的,後糧食銷售放開後,村民覺得了圍墾區作為水產養殖經濟效益更高,就對圍墾區土地及堤壩作了改造,變成了至今仍在使用的養殖用農用土地。墾區堤壩巍峨,標高8米,護圍著1200畝土地,任憑風大浪急,堤內安然無事,不受潮汐的影響,水患不再,再大的海潮其******線也越不過這個堤壩,怎麼能說這片土地為海域?把該地塊作為“海域”批准給他人使用,簡直匪夷所思!一道紙面文件,大筆一揮,難道就能把桑田變成滄海?自去年以來,當地縣、鎮政府用高壓手段,不讓村民到自己的墾區從事蟶苗養殖生產,往年該墾區的產值,一年高達四百萬元,現全村沒有這筆收入,又因地少人多,群眾收大幅下降,許多人生活發生了困難,村民合法利益受到了嚴重的侵害!
青龍公司早就更換了名稱,但該公司仍然拿老的營業執照去申請海域使用權﹔新閩江口公司在申請海域使用權之前已被吊銷營業執照。海域使用權證批給了兩個子虛烏有的公司。虛無的公司也有實際利益,唯獨當地村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變成海洋了沒人管。
在審批過程中,存在嚴重的違法現象。法律規定省級政府只有50公頃以下海域的審批權,超過50公頃的要國務院批准。為規避該規定,連江縣、曉澳鎮政府把該塊他們稱之為“海域”(總共70公頃左右)的農用地化零,分成兩塊申請批給兩個不存在的公司,然後由連江縣海峽西岸水產品加工基地建設公司在2007年 12月19日夥同曉沃鎮、道沃村個別幹部,未經任何征地審批,也沒有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私自簽定了一份《道沃千畝墾區徵用補償合同》,違法接管所謂的“海域使用權”,廢止了以上兩個公司的海域使用權,意圖實現“為整”的目的。
三、非法關押三名村民。2008年12月23日下午2點許,我村村民林水仙(女,53歲)上山割草,誰知在山路上被多名邊防民警抓走。晚上5點多,家裡人發現其還沒回家,就召集親戚和朋友上山尋找,直到晚上八點也找不到,家人只好拔打"110"報警。連江縣公安局接警後,說人是被公安局抓走的,己被送往連江看守所關押。第二天早上,林水仙家屬立刻前往縣公安局了解情況,曉澳邊防派出所派來2名干警將"連江縣公安局拘留通知書"送達到家屬手中。其內容是以林水仙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為由予以刑事拘留。這又讓林水仙家屬感到莫名其妙。兩名干警解釋說:事情發生在2008年12月11日,林水仙將一名干警手中扛著的攝像機摔壞。干警這麼一說,然而更是讓人氣憤。
事實的經過是這樣的:2008年12月11日,連江縣、曉澳鎮、兩級政府帶來防暴隊、邊防民警約有100多人,以在墾區邊做公路名義,慾破壞我村一百多年歷史的媽祖廟和一棵幾百年稀有品種古樹及大榕樹各一棵。村民在場感到非常氣憤,都在批評縣政府使用如此手段,真是無法無天。剛好林水仙等幾個人到媽祖廟燒香,燒完香後她們也站在廟門口和眾人一起觀看。誰知被縣領導知道林水仙是參加去國務院上訪人員名單中的一位,就叫來一名邊防干警扛著一臺攝像機拍攝林水仙,攝像機距離林水仙臉部只有10公分左右。林水仙認為侵犯個人肖像權,於是手輕輕的把攝像機移開,而此時,可笑的事情發生了,這名干警居然將攝像機放在地上,人也躺下。許多村民和老人見況指說這名干警臉皮真厚,一名二十幾歲干警能做出這樣耍無賴事情。而縣政府幹部說林水仙打人立刻叫來幾十名干警圍捕林水仙,老人們看到情況不妙,就上前指責縣幹部如此沒有不講法律後才免被捉。之後沒過多久,這名干警自己從地上趴起來,又從地上拿起攝像機連續近距離拍攝部分村民,攝像機還能用的好好的。事情已經過了十幾天,邊防所幹警居然在林水仙上山割草路中抓捕。說攝像機摔壞,價值5000元人民幣,構成毀壞財物,要刑事拘留,這實在太離奇了。分明是報復"告狀"人員。
據上所述,曉澳邊防所無故抓人,抓人後沒有通知家屬,又以莫明奇妙的罪名扣在林水仙的頭上,而且聲稱只要村民放棄向上級告狀,就可放了林水仙。當地政府甚至還揚言要抓村民推選的幾名代表,以壓服村民。
果不其然,2009年2月25日、2月26日兩天當地縣、鎮政府在對係爭地塊沒有辦理征地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又組織了公安民警、政府工作人員、社會閑雜人員一百多人,開了推土機、卡車七、八輛來道澳墾區填土施工,當地群眾一千多人,甚至八十歲的老太太,都去制止當地政府的不法行為,差點發生大規模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當地政府在填土不法行為被制止後,見不能繼續強征該道澳墾區,就在縣裡成立了所謂的專案組,用來對付“鬧事”的群眾。於是當地村民又有兩人被公安機關抓走了。2009年2月26日,道澳村民林明開開著自己的三輪摩託車前往隔壁的村,結果在路上被公安民警抓走。後被告知林明開因“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15 天。更為可笑的是,當林明開被行政拘留滿15天後,家屬前往連江縣拘留所接人的時候,卻被告知林明開已被以“妨礙公務”為由被移到連江縣看守所刑事拘留了。事實是2月25日那天林明開去叫了村裡的人前往阻止連江縣的強制填埋行為,成了當地縣政府眼中的“刺頭”,也成為公安局抓捕的對像。連江縣真是“慾加之罪,何患無辭”。2009年4月8日早晨,村民鄭珍秀(女,55歲)被人用“地裡秧苗棚被風吹壞了”為由誘到村外,被等候在路上的當地公安民警帶上車抓走,理由是“擾亂社會治安”,但實際上是政府有關官員嫌鄭珍秀積極告狀礙了他們的事,而且人抓了也不給家屬通知。家屬以為被人綁架,到處找人。以上兩人當公安機關至今拒不放人,也不履行正常的法律手續,形同黑社會擄人勒索,聲稱只要村民不去告狀,就放了這兩人。
另外當地有關官員通過社會上的一些人放出話來,要繼續抓人,壓服老百姓,然後在今年五月份繼續施工填土,強征該地塊。
綜上,建設水產品加工基地招商引資項目,我們村民是支持的,但要依辦事。我們強烈要求:征地要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徵用,按國家規定的標準補償,我們沒有非份要求,只希望能依法辦事。要求公安機關對逮捕道澳村民的行為做出合理的解釋,並向被無辜被關的村民道歉,要賠償誤工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對打人的肇事者要追究責任,並支付傷者醫藥費及誤工費。
希望各位領導主持公道,派員下到福建省實地調查處理此事,以維護法律正常秩序,保護農民合法利益。切盼!
致禮!
道沃村民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