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0日電)考選部官員指出,公務人員考試「高資低考」情形嚴重,以97年普考為例,法定應考資格是高中職以上畢業,但錄取者96.8%有大學及專科畢業以上學歷,高中高職畢業者僅佔3.19%。
考選部參事謝連參今天表示,高等教育蓬勃發展,反映在公務人員考試,「高資低考」情況嚴重,除了上述的普考之外,97年高考三級,法定應考資格為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但錄取者中有39.7%具碩士以上學位,60.2% 為大學及專科畢業。
另外,他說,97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三等特考法定應考資格為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但錄取者中有40.23%具碩士以上學位,59.57%為大學及專科畢業;四等特考,法定應考資格為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但錄取者中有22.26%具碩士以上學位,73.65%為大學及專科畢業,高中高職畢業僅佔4.09%。
謝連參表示,高資低考對較低學歷者造成不公平競爭,不過,應考試服公職是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目前很難以法律加以禁止,而實務上要如何限制,更是難以執行。
考選部參事謝連參今天表示,高等教育蓬勃發展,反映在公務人員考試,「高資低考」情況嚴重,除了上述的普考之外,97年高考三級,法定應考資格為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但錄取者中有39.7%具碩士以上學位,60.2% 為大學及專科畢業。
另外,他說,97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三等特考法定應考資格為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但錄取者中有40.23%具碩士以上學位,59.57%為大學及專科畢業;四等特考,法定應考資格為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但錄取者中有22.26%具碩士以上學位,73.65%為大學及專科畢業,高中高職畢業僅佔4.09%。
謝連參表示,高資低考對較低學歷者造成不公平競爭,不過,應考試服公職是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目前很難以法律加以禁止,而實務上要如何限制,更是難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