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拆遷人!---某縣土地儲備中心

【新唐人2009年6月27日訊】名為:“不,是好人”的網友,在互聯網上發帖報料一宗某縣土地儲備中心強制拆遷民房的事件的過程,以下就是轉自大陸網站的該貼全文。

偌大的中國到底還有沒有人管的了它?

違法行為如下:

1.拆遷安置房是抵押給銀行的,拆遷過程中未向被拆遷人告知.

2.在簽約過程中,被拆遷人方已簽字,拆遷人工作人員發現有些條款對其不利,當眾撕毀協議.並要求被拆遷人在新的協議上簽字(政府用老百姓的錢養活着如此這般對待老百姓的"人"?悲哀,說他們是人都覺得對不起自己!)

3.違法公證,重新簽定的協議正本雙方已簽字,拆遷人又私自增加附件(附件只有拆遷人方的簽字).公證處居然會敲章.

4.被拆遷人,在騰空後多次要求交房,均未予理睬(原因就在上面說的第一條內,無房可交)

5.由於已超過交房期限,被拆遷人無奈又將已騰空的室內物品搬回拆遷屋,並住回該拆遷屋.後來拆遷人要求被拆遷人搬出,被拆遷人要求拆遷對違約 行為進行合理合法的處理,拆遷人不予處理.數日後的早晨,有一伙不名身份的人對拆遷屋進行強制拆除,毫不顧被拆遷人全家的生命財產安全.被拆遷人慌忙逃 離,人身雖未受到傷害,但家中財物來不及搬出,對拆遷人員詢問後得知,他們正是拆遷人指派的.(草菅人命) 被拆遷人多方求助均未得回復.

6.此後數月被拆遷人盡然收到法院傳票,成了被告.理由是騰空後又搬回.(至此無語了)

7.法院對此案的判決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然是被告輸,判決結果如下:盡快騰空,並交訴訟費5000余元人民幣.(挖哈哈哈)

8.被告即被拆遷人由於不服,但又無力承擔訴訟費,只得向12345縣長熱線反映,未果.法院在判決之後的15日,未接到被告的上訴.對拆遷屋 內財物進行登記騰空,被告發現原來的家用電器及經營設備 商品已被洗劫一空(被拆遷人原先在樓下自行車庫內開了一家拍證件照和網絡維護的工作室,這也是這一家人的唯一經濟來源.損失財物大致有:家電有冰箱彩電洗 衣機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各一台等,商品及經營設備有,中央處理器數十塊,待修電腦1台,噴墨打印機2台,出租出售的照相機10幾部,其他電腦配件,軟件 等)

9.法院在拿到拆遷屋的土地房產及契證後,不及時給被拆遷人,理由是訴訟費未交.(被拆遷人最近一次找到縣長熱線時提出法院扣證,法院才將證件交給了被拆遷人)

10.土地儲備中心的主任甚至在電話裡對被拆遷人叫囂道:"你在無理取鬧,我馬上叫一班人去你家"(純黑社會性質.原因可能是被拆遷人多次上訪,縣裡給他施加壓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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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拆遷現場的幾張照片




被拆遷人逃離時拍攝




強制拆除後的拆遷屋外貌




法院登記騰空時工作室已被洗劫成這樣







轉自大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