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益機構公盟繳納罰款遭拒

【新唐人2009年8月1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唐琪薇報導)為了營救上月被捕的北京公益機構「公盟」的法人代表許志永以及財務人員莊璐,「公盟」二次派代表向北京地稅和國稅部門申請繳納罰款,均遭拒絕。為此,「公盟」星期一在網上發佈了「關於履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情況的公告」。

北京公益機構「公盟」在被北京市稅務部門處以近15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後,其法人代表許志永與財務人員莊璐又被北京警方抓捕。公盟被迫籌集捐款,以繳納稅務部門所謂的違法罰款。公盟星期一公佈的公告詳述了公盟代理律師黎雄兵和研究員王功權,代表公盟繳納罰款遭拒的全過程。

記者沒能聯繫到黎雄兵律師。公盟創始人之一、北京維權律師滕彪告訴本台記者,公盟繳納罰款遭拒一事有了新進展:

「他們通過郵局給稅務機關匯了款,所以,如果他們不接受的話可能會退回來,但這個要等到明天。」

據瞭解,黎雄兵律師於8月7日到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要求開具稅單、以便到銀行繳稅。稅務局負責人告知黎雄兵,要求有公盟的委託授權書,才能辦理。8月10日,黎雄兵律師與公盟研究員王功權先生帶著委託書來到稅務局,請求開具相關繳款稅單,再次遭到有關人員拒絕。理由是,委託書上沒有法人代表許志永的親筆簽字。北京「公盟」行政主任田奇莊向本台記者表示,這樣的理由實在讓人啼笑皆非:

「這不是給我們出難題嗎?你們說我們沒交罰款,然後把許志永關起來了。交罰款的時候你又必須要許志永簽字,你們把許志永關起來了,我們怎麼叫許志永簽字?這樣的一種執法是完全違背了正當、公平、善意的精神。」

被地稅局拒絕的黎雄兵律師和王功權研究員,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也受到了同樣的待遇。國稅局的理由是,原定五倍罰款的處罰決定還沒最後確定,他們打算改變決定、降低處罰額度。

本台記者致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以及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電話均無人接聽。

滕彪律師告訴記者,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公盟及時繳納了所謂的違法罰款,許志永博士和財務人員莊璐就應該免於刑事處罰。有關部門拒絕接受罰款,只能說明他們是用偷稅漏稅作為抓捕許志永的藉口:

「真正的原因我想是因為公盟和許志永做的這些維權的事情得罪了某一些官員。他們把公盟當做是製造麻煩的一個機構。」

田奇莊表示,公盟自成立以來,一方面幫助弱勢群體維護權利,另一方面倡導用法制的方法來解決群體事件。但是,在公盟的社會角色問題上,官方和公盟在理解上有差異:

「從官方的角度講好像是我們在努力平息事件,而公盟在挑起事態。實際上在公盟看來呢,你官方呢你能做一些大面上的事情,可是你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周到了。有些你沒有做周到,或者做得不夠周到的事情,公盟通過法律援助的形式給他們幫助,讓他們得到自己合法的權益。那正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正,有利於社會的和諧。」

田奇莊說,雖然到目前為止,律師還未獲批准和許志永會見,現在公盟繳納罰款又遭遇重重困難,但他們會想盡一切辦法儘早讓許志永和莊璐重獲自由:

「我們還要對稅務局和民政局提起行政復議,對他們在執法過程中違背程序的一些行為提出我們的意見。」

根據公盟「公告」的內容,如果不及時繳納罰款,公盟擔心將會被迫按照《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所確定的每日3%的利率繳納罰款,即每天將額外支付一萬多元人民幣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