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1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喬龍報道)四川維權人士劉正有及妻子胡玉蘭,被當局以詐騙罪刑事拘留一個月後,重慶的維權律師鄭建偉星期四獲准在自貢看守所與劉正有見面。鄭律師告訴本台,劉正有否認當局的相關指控。而四川作家譚作人案,法院已經逾期兩個多月未判。
有自貢民間信訪局長之稱的維權人士劉正有,11月11日被以涉嫌詐騙罪拘留,他的妻子胡玉蘭也在十多天後被以同一罪名拘留。據維權網報道,人在福建的劉正有的女兒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委託重慶維權律師鄭建偉,作為劉正有的代理人。鄭律師在星期三趕到自貢。他星期五告訴本台,在前一天見到了劉正有:「指控他造假騙社保,他說他沒有任何造假行為,他說他是無辜的,無罪的,他沒有造假。我們瞭解到是有一個假的東西,但是劉正有說,他沒有在這個造假的過程中參與造假,我們知道有一個造假的檔案,有人幫他做了一套資料送到社保局,說劉正有符合領取社保的條件,這份資料是假的,他們(公安)就說劉正有造假」。
對於自貢警方在網上發佈所謂的「劉正有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對此,鄭律師表示,劉正有拒認造假:「劉正有說,沒有做過這個資料,沒有造假,他實際上自己還拿出來3萬7千元購買社保,因為當時自貢有一個政策,超齡人員可以參加社保,但是公安說劉正有不符合條件,製造一個假的檔案,騙取了社保。在審訊他的時候,做了自我無罪辯護」。
據瞭解,公安對鄭建偉律師的到來感到突然,一度拒絕律師會見。鄭律師引用法律規定與公安交涉。他說:「會見劉正有的時候,有一定的阻力,但是最後還是成功的會見了」。
星期四中午11點45分,鄭律師在兩名警察的陪同下,見到劉正有。不過,鄭律師說,會面期間,公安又是錄音,又是攝像:「就在我旁邊坐著,還拿著攝像機準備攝像,我就跟他們說,你不要攝像,律師會見(當事人)是不受監聽的,你現在坐在我旁邊,我能夠暫時容忍你,但是要同步的錄音、錄像,我是不同意的,後來他就沒有攝像,這個都是違法的」。
記者:整個過程多長時間?
鄭律師:半個小時左右。
對於自貢當局抓捕這位時刻為農民維權的「領袖人物」,有輿論認為,其真正目的是為了阻止他對地震遇難者進行調查。據報道,10月27日,劉正有到成 都與十多位維權人士見面,期間劉正有和朋友聊天時透露,他接到地震災區遇難學生家長的求助,所以明知山有虎,卻不能眼睜睜的看著災區學生家長孤立無助而不管不顧。儘管朋友再三勸諭,並舉出黃琦、譚作人因調查「豆腐渣」工程被捕的例子,但劉正有堅持調查。
此外,繼黃琦11月23日被判刑後,一般預料譚作人很快會被宣判定罪,法院卻逾期未判。譚作人的妻子王慶華告訴記者,一直沒有丈夫的消息:「問過律師,他們的解釋是從他拿到通知書,7月 30號開始,最多兩個半月,就必須要有結果,也就是是說,10月的中旬,一定要有結果的。」
譚作人的律師浦志強說:「10月中旬之前出結果,(法院)立案以後應該45天,如果高院批準有法定的特殊理由,才可以延長一個月,最多最多,就算編個理由也要10月中旬(有結果),現在是12月中旬,逾期違法不判。像郭泉、黃琦那樣,有罪判決,對我們來講,還是一個不錯的結果」。
55歲的譚作人曾任「文化人」雜誌主編,今年3月被當局逮捕,指他曾接收流亡美國的「六四」學生領袖王丹電郵「六四」宣傳資料,控告譚作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一審完結,但至今未宣判。
有自貢民間信訪局長之稱的維權人士劉正有,11月11日被以涉嫌詐騙罪拘留,他的妻子胡玉蘭也在十多天後被以同一罪名拘留。據維權網報道,人在福建的劉正有的女兒通過特快專遞的方式委託重慶維權律師鄭建偉,作為劉正有的代理人。鄭律師在星期三趕到自貢。他星期五告訴本台,在前一天見到了劉正有:「指控他造假騙社保,他說他沒有任何造假行為,他說他是無辜的,無罪的,他沒有造假。我們瞭解到是有一個假的東西,但是劉正有說,他沒有在這個造假的過程中參與造假,我們知道有一個造假的檔案,有人幫他做了一套資料送到社保局,說劉正有符合領取社保的條件,這份資料是假的,他們(公安)就說劉正有造假」。
對於自貢警方在網上發佈所謂的「劉正有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對此,鄭律師表示,劉正有拒認造假:「劉正有說,沒有做過這個資料,沒有造假,他實際上自己還拿出來3萬7千元購買社保,因為當時自貢有一個政策,超齡人員可以參加社保,但是公安說劉正有不符合條件,製造一個假的檔案,騙取了社保。在審訊他的時候,做了自我無罪辯護」。
據瞭解,公安對鄭建偉律師的到來感到突然,一度拒絕律師會見。鄭律師引用法律規定與公安交涉。他說:「會見劉正有的時候,有一定的阻力,但是最後還是成功的會見了」。
星期四中午11點45分,鄭律師在兩名警察的陪同下,見到劉正有。不過,鄭律師說,會面期間,公安又是錄音,又是攝像:「就在我旁邊坐著,還拿著攝像機準備攝像,我就跟他們說,你不要攝像,律師會見(當事人)是不受監聽的,你現在坐在我旁邊,我能夠暫時容忍你,但是要同步的錄音、錄像,我是不同意的,後來他就沒有攝像,這個都是違法的」。
記者:整個過程多長時間?
鄭律師:半個小時左右。
對於自貢當局抓捕這位時刻為農民維權的「領袖人物」,有輿論認為,其真正目的是為了阻止他對地震遇難者進行調查。據報道,10月27日,劉正有到成 都與十多位維權人士見面,期間劉正有和朋友聊天時透露,他接到地震災區遇難學生家長的求助,所以明知山有虎,卻不能眼睜睜的看著災區學生家長孤立無助而不管不顧。儘管朋友再三勸諭,並舉出黃琦、譚作人因調查「豆腐渣」工程被捕的例子,但劉正有堅持調查。
此外,繼黃琦11月23日被判刑後,一般預料譚作人很快會被宣判定罪,法院卻逾期未判。譚作人的妻子王慶華告訴記者,一直沒有丈夫的消息:「問過律師,他們的解釋是從他拿到通知書,7月 30號開始,最多兩個半月,就必須要有結果,也就是是說,10月的中旬,一定要有結果的。」
譚作人的律師浦志強說:「10月中旬之前出結果,(法院)立案以後應該45天,如果高院批準有法定的特殊理由,才可以延長一個月,最多最多,就算編個理由也要10月中旬(有結果),現在是12月中旬,逾期違法不判。像郭泉、黃琦那樣,有罪判決,對我們來講,還是一個不錯的結果」。
55歲的譚作人曾任「文化人」雜誌主編,今年3月被當局逮捕,指他曾接收流亡美國的「六四」學生領袖王丹電郵「六四」宣傳資料,控告譚作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一審完結,但至今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