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分析 地製法修正案爭議

2010年01月18日台灣
【新唐人2010年1月19日訊】目前地製法修正案所引起的爭論在於,內政部長江宜樺強調:如果修正案不過,造成地方制度變革第二階段配套無法完成,將會是個災難﹔那麼究竟鄉鎮市長轉任區長的制度,是否侵犯首長人事權,並存在憲政爭議?以下是學者的分析。

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 徐永明:「這個未來還有很多爭議,那未來這些鄉鎮長變成區長以後,他們跟市長的關係是怎樣?」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 曾建元:「不是只是人事權的問題,我想最根本的話就是說那個是根本違憲的問題,就是說它已經違反了主權在民的精神。你現在在任的這些民選的首長,他的任期已經屆滿了嘛,他就應該下來嘛,你怎麼可以用立法的方式,然後讓他們去承諾,或者是變相的讓他們去做下一個四年的任期呢?那無論如何呢,都不能以現在在任的這些特定的來延任或者是就任的那些職位來做為條件,來制定這個地製法,這個就是明顯的就是違反的這個,我前面一直在強調的就是主權在民的這個精神。如果有辦法應該在野黨想辦法去,或者是有良心的立法委員應該再想辦法推動釋憲,就是申請大法官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