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5日訊】家有女兒小麥,將滿三歲。因為爺爺奶奶的溺愛養成一些不好的毛病,比如晚上睡得晚;睡覺前要吃糖、水果;早上賴床;周末過了往往會在周一拒絕上幼兒園。
通過和父母溝通。她爸和她媽決定要改改她的壞毛病,由於「棍棒教育」往往會遭到來自「上級」的指責和反對。所以我和她媽商量後決定以「民主」的方式,通過她自己的參與、想辦法讓她改正。
這天星期六,在小女玩得高興的時候,我告訴她,以後我們家有什麼事情需要做決定的時候就要開家庭會議,通過投票「民主」決策。並仔細的告訴她,所謂的民主決策就是:比如我們要決定周末上哪去玩。就通過爸爸、媽媽、女兒三個人舉手表決。少數服從多數。並馬上做了個示範。比如今天,我們要上哪裡去玩呢?女兒馬上提議,去遊樂園坐碰碰車。於是我們通過投票表決:爸爸不同意去、媽媽和女兒同意去。按「民主」規則,少數服從多數,我們去了遊樂園坐碰碰車。
通過幾次試驗,女兒對這種新奇的玩法越來越感興趣,也嘗到了「民主」的甜頭。很多事情會主動提出要開家庭會議,搞民主決策。看到時機成熟。在一個周末的下午。她爸決定開家庭會議,改變一下她的壞習慣了。
通過投票表決:爸爸媽媽兩票贊成、女兒一票反對達成協議:1:家裡晚上九點之前必須睡覺(爸爸要讀書除外);2:睡覺前任何人都不能吃糖、水果;3:早上不準賴床、八點鐘之前每個人都必須起床;4:周末過了不能拒絕上幼兒園;5:吃東西前必先洗手;不準挑食。
可能是我們太心急,欲速則不達。才剛剛嘗到「民主」甜頭的女兒,在投票表決之後極度沮喪,眼淚在眼眶裡直打轉。但很快讓她發現問題並提出抗議:不幹,媽媽跟爸爸是一夥的。我找奶奶去。
結果可想而知,當天的民主投票結果被「上級」宣布無效。父母背地裡建議,大家每周「民主」解決一個問題,並且要在「民主」解決這個問題的同時,附帶「民主」表決出一個讓女兒心動的活動。比如去遊樂園、買個抱抱熊等等。這樣就不至於讓她發現「媽媽跟爸爸是一夥的」了,相信慢慢就可以改掉她的一些懷習慣了。姜還是老的辣,後來女兒的一些壞習慣就這樣被「民主」的改掉了。
女兒樸素的「民主」思想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媽媽跟爸爸是一夥的,那麼爸爸媽媽在民主表決的時候自然就侵害了女兒的利益。爺爺奶奶跟自己是一夥的,所以就需要去找爺爺奶奶來代表自己的利益,同時制衡爸爸媽媽。(儘管,她當時的反應不過就是遇到問題條件反射式的想去搬救兵、讓爺爺奶奶來罩著自己。)
所謂民主代表,只有和自己是「一夥」的人,才能夠代表自己的利益,維護自己的利益、尊重自己的利益、為自己爭取利益。而象小麥她爸她媽搞的那種「民主」本身就是一個「民主作弊」或者說是「制度陷阱」,無論是制度的設計還是具體的執行。都是一種典型的「偽民主」。
就好比人大代表陳光明是涉黑警察,她和彭長建、陳洪剛等黑警察是一夥的,所以,她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她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黑警察的利益。而不可能指望她能代表其它群體。
黎強、劉涌、陳明亮、是黑社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那麼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黑惡勢力的利益。
許宗衡、陳紹基,他們是貪腐官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他們和貪官是一夥的,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腐敗份子的利益。
陳同海、康日新,他們是共和國長子們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他們和共和國長子們是一夥的,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共和國長子的利益。
孫東東、夏百三、他們是「東東學者」(即打手學者、幫閑學者的代名詞)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他們和那些滿大街亂竄的「東東學者」們是一夥的,他們同氣連理。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東東學者」以及他們「當事人」的利益。決然不會顧及其它。
黃松有、文強、盧玉敏,他們是「嫖幼」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他們和有嗜幼人士是一夥的,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嗜幼人等的利益。所以才有最高法那個臭名昭著、舉世皆驚的——「嫖幼」不知者無罪的司法解釋的橫空出世。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官代表」(政協委員),他們和官員是一夥的,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官員的利益。官員財產申報制在人代會上20餘年不得通過就是最明顯的註腳。因為有97%的官員反對推行這一深得民心的制度。所以人民代表大會上,始終無法通過這一據說是在世界各大文明國家早已通行且反腐成效卓著的、反腐、防腐制度。
那些大談中國看病最不難、最不貴;大談醫生拿紅包合理合法;大談中國教育沒有不公平;大談腐敗是經濟發展潤滑劑的代表亦同此理。
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如果他不是奉天承運、也不是軍政府,那麼,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就需要一個說得過去的依據和解釋。一些國家選擇了用「民主和法制」來作為政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依據。民主就是政府「權由民授」,法制則可以保證公權是在按民眾意願及既定規則運行。
民主和法制,其實他是一個文明社會的執政黨和政府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先進性;也是一個文明社會的執政黨和政府自省、自潔、自我完善及健康發展最強有力的依據、基礎和保障。
有了民主和法制,執政黨和政府就可以「握一管鍵而執萬殊」。保證國家、社會在科學、高效、合理、合法、公平、健康、符合時代和民眾需求的良性秩序之下運行。
而這一切又有賴於人大代表的選舉、產生、任免的程序正義、合法性及合理性。
象小麥家的「偽民主」很顯然是不具備程序正義、合法性及合理性的民主。
又到人大開會時,那麼我們先看看:跟人民一夥的人大代表、請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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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和父母溝通。她爸和她媽決定要改改她的壞毛病,由於「棍棒教育」往往會遭到來自「上級」的指責和反對。所以我和她媽商量後決定以「民主」的方式,通過她自己的參與、想辦法讓她改正。
這天星期六,在小女玩得高興的時候,我告訴她,以後我們家有什麼事情需要做決定的時候就要開家庭會議,通過投票「民主」決策。並仔細的告訴她,所謂的民主決策就是:比如我們要決定周末上哪去玩。就通過爸爸、媽媽、女兒三個人舉手表決。少數服從多數。並馬上做了個示範。比如今天,我們要上哪裡去玩呢?女兒馬上提議,去遊樂園坐碰碰車。於是我們通過投票表決:爸爸不同意去、媽媽和女兒同意去。按「民主」規則,少數服從多數,我們去了遊樂園坐碰碰車。
通過幾次試驗,女兒對這種新奇的玩法越來越感興趣,也嘗到了「民主」的甜頭。很多事情會主動提出要開家庭會議,搞民主決策。看到時機成熟。在一個周末的下午。她爸決定開家庭會議,改變一下她的壞習慣了。
通過投票表決:爸爸媽媽兩票贊成、女兒一票反對達成協議:1:家裡晚上九點之前必須睡覺(爸爸要讀書除外);2:睡覺前任何人都不能吃糖、水果;3:早上不準賴床、八點鐘之前每個人都必須起床;4:周末過了不能拒絕上幼兒園;5:吃東西前必先洗手;不準挑食。
可能是我們太心急,欲速則不達。才剛剛嘗到「民主」甜頭的女兒,在投票表決之後極度沮喪,眼淚在眼眶裡直打轉。但很快讓她發現問題並提出抗議:不幹,媽媽跟爸爸是一夥的。我找奶奶去。
結果可想而知,當天的民主投票結果被「上級」宣布無效。父母背地裡建議,大家每周「民主」解決一個問題,並且要在「民主」解決這個問題的同時,附帶「民主」表決出一個讓女兒心動的活動。比如去遊樂園、買個抱抱熊等等。這樣就不至於讓她發現「媽媽跟爸爸是一夥的」了,相信慢慢就可以改掉她的一些懷習慣了。姜還是老的辣,後來女兒的一些壞習慣就這樣被「民主」的改掉了。
女兒樸素的「民主」思想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媽媽跟爸爸是一夥的,那麼爸爸媽媽在民主表決的時候自然就侵害了女兒的利益。爺爺奶奶跟自己是一夥的,所以就需要去找爺爺奶奶來代表自己的利益,同時制衡爸爸媽媽。(儘管,她當時的反應不過就是遇到問題條件反射式的想去搬救兵、讓爺爺奶奶來罩著自己。)
所謂民主代表,只有和自己是「一夥」的人,才能夠代表自己的利益,維護自己的利益、尊重自己的利益、為自己爭取利益。而象小麥她爸她媽搞的那種「民主」本身就是一個「民主作弊」或者說是「制度陷阱」,無論是制度的設計還是具體的執行。都是一種典型的「偽民主」。
就好比人大代表陳光明是涉黑警察,她和彭長建、陳洪剛等黑警察是一夥的,所以,她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她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黑警察的利益。而不可能指望她能代表其它群體。
黎強、劉涌、陳明亮、是黑社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那麼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黑惡勢力的利益。
許宗衡、陳紹基,他們是貪腐官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他們和貪官是一夥的,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腐敗份子的利益。
陳同海、康日新,他們是共和國長子們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他們和共和國長子們是一夥的,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共和國長子的利益。
孫東東、夏百三、他們是「東東學者」(即打手學者、幫閑學者的代名詞)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他們和那些滿大街亂竄的「東東學者」們是一夥的,他們同氣連理。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東東學者」以及他們「當事人」的利益。決然不會顧及其它。
黃松有、文強、盧玉敏,他們是「嫖幼」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他們和有嗜幼人士是一夥的,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嗜幼人等的利益。所以才有最高法那個臭名昭著、舉世皆驚的——「嫖幼」不知者無罪的司法解釋的橫空出世。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官代表」(政協委員),他們和官員是一夥的,他們在人民代表大會上,只可能代表、維護、尊重、爭取官員的利益。官員財產申報制在人代會上20餘年不得通過就是最明顯的註腳。因為有97%的官員反對推行這一深得民心的制度。所以人民代表大會上,始終無法通過這一據說是在世界各大文明國家早已通行且反腐成效卓著的、反腐、防腐制度。
那些大談中國看病最不難、最不貴;大談醫生拿紅包合理合法;大談中國教育沒有不公平;大談腐敗是經濟發展潤滑劑的代表亦同此理。
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如果他不是奉天承運、也不是軍政府,那麼,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就需要一個說得過去的依據和解釋。一些國家選擇了用「民主和法制」來作為政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依據。民主就是政府「權由民授」,法制則可以保證公權是在按民眾意願及既定規則運行。
民主和法制,其實他是一個文明社會的執政黨和政府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先進性;也是一個文明社會的執政黨和政府自省、自潔、自我完善及健康發展最強有力的依據、基礎和保障。
有了民主和法制,執政黨和政府就可以「握一管鍵而執萬殊」。保證國家、社會在科學、高效、合理、合法、公平、健康、符合時代和民眾需求的良性秩序之下運行。
而這一切又有賴於人大代表的選舉、產生、任免的程序正義、合法性及合理性。
象小麥家的「偽民主」很顯然是不具備程序正義、合法性及合理性的民主。
又到人大開會時,那麼我們先看看:跟人民一夥的人大代表、請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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