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稱僅8%民眾滿意所在城市規劃

2010年02月23日大陸
【新唐人2010年2月23日訊】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新浪網,對4916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5.8%的人表示自己所在城市有過“短命”建築。對於自己所在城市的城市規劃,50.1%的人表示不滿意,41.8%的人表示“一般”,僅 8.0%的人表示滿意。

2月6日,由於規劃與設計問題,江西南昌一個使用不到13年的四星級大酒店,在“浪費公眾財富”的質疑聲中,被爆破成約4萬噸的廢墟。據瞭解,在一 些發達國家,大型建築的使用壽命一般都超過50年,而我國“短命”建築不在少數:2007年,瀋陽五裡河體育場才用18年就完了;今年,福建一所投資 1500萬元的小學,只有2年就面臨被拆遷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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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造成如此多的“短命”建築?我們的城市規劃出了什麼問題?  

城市建築總“短命”原因何在
  
據大陸媒體報道,在北京工作的於波前不久回家鄉過年,她最大的感觸就是過去一年家鄉變化太大了,“很多地方都在拆建,聽說在爭建全國衛生城市和園林城市。我很高興看到家鄉面貌煥然一新。但是我印象裡有些房子建成也就十來年,為什麼都要拆呢?”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東泉認為,建築“短命”原因主要有三種:一是施工品質存在問題,使得建築壽命不能達到設計年限;二是建築設計 落後,人們審美水準提高後,發現以前的建築造型與自然環境、街區等不能很好協調;三是土地升值過快,原來的建築性質不能充分體現土地價值,拆掉重建更合算。
  
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城市與區域規劃系主任呂斌,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很多城市建築沒達到使用年限就拆除有國情和時代的原因。我國 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地方確實有一批設計不太好、偷工減料的房子,但大都還可以改造和修復,“現在普遍選擇拆除,多是為了追求GDP增長。一 些省、市甚至建完就拆、拆完再建,弄水泥,煉鋼筋,GDP一下就上去了。”
  
城市建築總“短命”原因有哪些?調查顯示,83.5%的人選擇“地方領導片面追求形象、政績”,71.8%的人認為是城市規劃缺乏科學性。接下 來還有:豆腐渣工程(39.6%)、商家急功近利(36.3%)、審批拆除程式有問題(36.2%)、建築設計有問題(28.8%)等。
  
“城市建築‘短命’是經濟利益驅動下各種利益博弈的結果。”北京建築工程學院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劉臨安表示,目前我國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速度 比較快,土地投機獲得的利潤比較大。比如海南三亞要建成國際化旅遊城市,一些開發商看到商機,就把蓋好的房子拆掉,寧可向原來的業主賠款,重新規劃後再蓋 新房還能賺錢。
  
“老房子周邊的道路、電力等基礎配套設施比較完善,拆後再建的收益比開發新樓盤要多。”劉臨安表示,雖然局部獲利了,但從整體上看浪費了社會資源。
  
拆除使用期不長的建築會造成什麼影響?88.2%的人認為會浪費社會財富;80.0%的人認為會勞民傷財;47.0%的人表示會造成環境汙 染;37.5%的人表示城市的穩定形態和韻味無法保證;33.2%的人說會打亂了城市總體規劃。僅7.1%的人認為總體上有利於城市發展。
  
誰來追究浪費社會財富的行為
  
當前城市規劃都存在哪些問題?本次調查揭示,“缺乏前瞻性和總體性”成為最大問題(74.5%);其次是“開發商暗箱操作”(51.5%)。接 下來依次為:行政干預過多(49.6%)、高密度高強度無序開發(44.0%)、違規建築較多(41.1%)、對文物古跡保護力度不夠(30.4%)等。
  
呂斌認為,其實很多行政主管部門是很有理性的,關鍵是個別領導的主觀意志太強。所以誰來決定規劃是關鍵,大的決策很重要,比如城市的CBD是不 是要擴建,擴建會不會影響歷史文化,市場到底有沒有需求,“規劃後主要領導要負責,不能建完了就不管了,下一個領導來了就拆。”
  
調查中一名民意中國網網友留言,城市建設迫切要求決策者具有前瞻性和戰略眼光,但不少城市的設計者恰恰暴露出這方面的短板,他們要麼被美好藍圖所蠱惑,要麼被商家的逐利衝動所裹挾。
  
呂斌則提醒,要理性看待規劃的前瞻性。規劃有前瞻性是好事,但到了一些地方領導那裡可能就變樣了,不需要那麼多高樓大廈卻非要蓋,不需要那麼寬 的馬路卻非要修。“要蓋一百年不落後的房子,當時的一兩代人是要付出代價的。比如都說巴黎一百年不過時,但是路修那麼寬,一開始肯定沒有那麼多行車需要。 城市規劃需要建立的是一種合理的空間秩序。”
  
劉臨安認為,目前我國城市開發過於注重經濟效益,忽略了精神文化的東西。經濟增長往往以犧牲環境、浪費資源甚至是以居民健康為代價。“去年內地 有個城市號稱GDP超過香港,但那個城市的總體品質能和香港比嗎?不改變官員的考核體系,城市規劃短視的問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
  
應該如何解決城市規劃問題?調查中,79.9%的人希望建立問責機制,追究浪費社會財富的行為;69.2%的人建議改變官員以GDP為主導的政 績考核體系;63.9%的人認為要事先充分聽取公眾意見;60.5%的人建議拆遷或重建決策透明化;56.4%的人認為要健全審批和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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