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偉:沒有人權何言「尊嚴」?

2010年03月04日評論
【新唐人2010年3月4日訊】在中國虎年春節來臨前夕、農歷臘月二十九日的中共中央領導人春節團拜會上,溫家寶總理先生說:「要讓人民有尊嚴地生活」。此言一出立即引起媒體和網民的一派熱議。本來這樣一句話,如出自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領導人之口,那簡直就像是說「—加一應該等於二」—樣地簡單平常。然而出自一個— 黨獨尊、一黨專權的政府領導人之口,就不免給人一種「今天的太陽怎麼是從西邊升起的」一樣的令人感到新鮮而稀奇了。

這首先是因為我們這個國家半個多世紀來,從來就不把普通民眾的個人尊嚴當—回事。不僅認為是微不足道,甚至還「涉嫌」自私自利、個人主義之類的罪名。誰要談什麼個人的價值與尊嚴,就會被認為是在向官方的主流意識叫板挑戰。因為在人家欽定的詞典裡,從來就只有諸如「國家」,「民族」一類的「尊嚴」。而個人,除了像「紅太陽」、「總設計師」這樣的特殊人物具有至高無上的「尊嚴」外,其餘的人都只配當「馴服的工具」和「螺絲釘」,都只配去供犧牲和奉獻。筆者還在讀初中的年代,政治輔導員就叫我們要「時刻準備著,為黨的偉大事業貢獻出一切----甚至生命」。那口氣根本沒有商量的餘地,但我至今也弄不明白,我甚麼時候在這樣的「賣身契」上簽字畫押了。但大家似乎對此已習以為常,故恬不為怪,所以什麼「一顆紅心,聽黨安排」、「黨叫幹啥就幹啥」早已耳熟能詳。至於是否陽奉陰違,說—套,作—套,大家都彼此彼此,心照不宣。因此到後來大家心裡也都明白,所謂的「國家」、「民族」只不過是官方利益集團的代名詞而已。

所以現在聽到溫家寶先生說「要讓人民有尊嚴地生活」,不免使人感到耳目—新,至少也覺得這是一個進步。不過好的提法是一回事,實現這好的提法則是另—回事。「以人為本」、「和諧社會」這些提法都很好,但如果「功夫」只下在口號和文字上,則不免給人以「望梅」、「畫餅」的遺憾。因此為了使這個好的提法,不會只是留於口頭紙上,最後無果而終,筆者不揣淺陋,想就如何才能「讓人民有尊嚴地生活」作一點淺近的探討。

在中國「人民」—詞,表面上像「神」一樣的偉大神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憲法裡的明義開宗笫—章。然而誰是「人民」?誰都搞不清楚。在要盡務的時候比如納稅、交費、打仗服兵役……的時候你、我、他,都絕對是「人民」,所以「人民鐵路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建」之類的大標語隨處可見。在「建」鐵路的時候,你絕對是「人民」,你不想當「人民」,想躲都躲不掉,要佔你的地,要折你的房,要你出錢出力,你都得「配合」,而且要像螺絲釘一樣的「聽話」,因為你是「人民」,你不來「建」誰來?然而等到「用」鐵路之日,對不起,「人民」的一切權力都屬於了官方壟斷企業「鐵老大」,而且「宰」你沒商量,一切由人家說了算。人家的紅利、獎金堆齊天高,你我草民甚至一票難求,只有望「家」興嘆,人民的權力、權利、尊嚴於我何有哉?

上面僅舉的是日常生話中的—個小小的實例。此亦足見在中國的現實語境中「人民」只不過是個可以「任人打扮的百依百順的女孩」(胡適語)而已。

所以溫家寶先生說「要讓人民有尊嚴地生活」,當務之「始」就是要把人民應享有的權利還權於民。這就是常說的人權。雖然「國家保障人權」已寫入了憲法,記得當時有的人,喜形於色,奔相走告。對「胡溫新政」贊不絕口,好像大家真的要鹹與維新,步入民主憲政時代了。然而幾年過去了,網,照樣「封」,書,照樣「禁」,真話照樣不許說。動不動就是什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其實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只不過是人家說了幾句當年中共在它的《新華日報》、《解放日報》上都宣示過的要求在中國結束一黨專政、實行多黨民主憲政,進行自由選舉的主張。如果這也算是「罪」,請問置當年中共的崇論宏議於何地?其實所謂的「非法持有國家機密」只不過是 08年汶川大地震中有關豆腐渣校捨和因此造成學童死難的一些情節。這些事完全可以通過公開、公正的調查加以肯定或否定,這既是人民群眾應享有的知情權,也是政府應盡的責任。但卻絕對不是什麼「國家機密」。如果這也算「國家機密」必須嚴加保護,那麼該彈冠相慶的恐怕不是人民而是貪官汙吏與無良奸商了。

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連起碼的知情權和言論自由的權利都被剝奪殆盡,人們必須為瞭解真象、說真話或發表與官方不一致的政治見解,而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請問他們如何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能有作為「人」起碼的尊嚴?

此外,在官方的媒體上常常愛自賣自誇的一句話就是什麼「共產黨解決了十三億人吃飯的問題」,並稱這是「最重要的人權」。其實這不僅是貪天之功為己功的自我吹噓,也是最傷害十三億人民尊嚴的話。共產黨一不種田,二不做工,三不會從太空運回糧食,你拿什麼解決了十三億人吃飯的問題?十三億人吃飯的問題是靠十三億人的勤勞與智慧解決的。而共產黨自上世紀1949年取得政權後,卻在毛澤東好大喜功,不顧常識的「奇思妙想」下,對解決中國人吃飯的問題,用棋壇的術語來說就是連出昏招、錯招,從「少秧密植」,到人民公社,大煉鋼鐵,到農業學大寨無 —不是違反常識的胡來亂搞,—直鬧到三年人禍災害中餓死幾千萬人的大悲劇。這究竟是「解決」了吃飯問題,還是給這個問題在「攪局」和添亂?只是在毛死後,才停止和部份糾正了這些錯誤的作法,因而使民眾獲得了—些喘息的機會,生產才得到了—定的發展。把停止自己錯誤的作法,吹成是人民的大恩人、大救星,好像人民的這碗「飯」都是「我黨」恩賜給你們的,如此高明的邏輯,實在令人不敢恭維。更把這說成是「最重要的人權」,這不能不是對廣大人民的尊嚴極大的冒犯。請問在這樣的語境中,人民的「尊嚴」在哪裡?人權被降到了牛、馬、豬、狗等動物權的地位,請問人民如何能「有尊嚴地生活」?

當然更不要說在當今權貴資本主義大行其道,壟斷了中國的一切經濟命脈,佔人口0.4%的人佔有中國70%的財富的情況下,官商勾結,與民爭利,貧富懸殊,兩極分化,愈演愈烈。一邊是極少數人的紙醉金迷,窮奢極欲,建別墅,修豪宅,養情人,包二奶,周遊世界,想盡法子也用不完堆積如山的鈔票。另—邊是廣大民眾的生計艱難,苦苦掙紮。住房、醫療、教育「三座大山」壓得普通民眾喘不過氣。一輩子不吃不喝也買不起—套房,孩子早早地失學就去當童工、小販,任人欺淩。一場大病未醫好就已經—貧如洗,最後只有等死。這些弱勢群體,他們能「有尊嚴地生活」嗎?

就在溫總理治下的「首善之區」的北京,年年上訪冤民如潮水般的湧進,他們露宿路邊,街頭,地下通道,被驅趕,被打,被抓……已經成了北京乃至世界上少見的「奇觀」。他們不但喪失了基本的人權,更沒有起碼的尊嚴。要「讓人民有尊嚴的生活」,能對這些視而不見,置若罔聞嗎?

我講這些,原是本著溫總理前不久在向新聘任的國務院參事、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頒發聘書時,請他們對政府工作發表意見,並且要他們「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精神而發的。本來溫總理講的又是一句很值得肯定的話。但不知為什麼這話在網上,卻被我們的「網管員」將「知無不言…..」等四句刪除了。這至少也是對溫總理個人尊嚴的極不尊重。「位極人臣」的總理,尚且遭遇如此的尷尬(而且不止這一次了)。由此看來在一個沒有民主、人權與法治的國家裡,談什麼個人的尊嚴真有點像勸乞丐買奢侈品一樣的不切合實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 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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