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 黃世銘:不會迴避責任

2010年03月16日台灣
【新唐人2010年3月16日電】代理法務部長、檢察總長提名人黃世銘昨日在立法院表示,核定死刑執行令是代理部長所應負的責任,只要沒有非常上訴、再審或聲請大法官釋憲,就依法執行。

立委質詢,抨擊黃世銘對前部長王清峰政治謀殺,他當到代理部長的位置又拒絕執行死刑,走了一個王清峰,又來一個王清峰。黃世銘駁斥,王清峰率真、善良、堅守理念又有原則,當初王找他擔任政務次長,他當時聲明,死刑執行一切依法行政,上周在立法院表達對死刑的見解,也請示過王清峰,「她要我誠實回答,你說我政治謀殺不太正確。」

黃世銘強調,外界不應該將下一任部長定位為「殺人部長」,應該是依法行政的部長。

立委追問代理期間是否執行死刑,黃世銘沒有鬆口,只強調「該扛下的責任不會迴避」,四十四名死刑犯中,有十四人提出大法官解釋,效力及於其他多人,目前法務部正在審慎閱卷,無法提出時間表,「說不定總統明天就派任新的部長。」

對此,網民質疑是公開替死刑犯找減刑機會,來迴避執行死刑。